一些人喝青岛或者崂山啤酒会挑厂?这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以答主多年来的经验来说,初次喝青岛啤酒与崂山啤酒的人,或许对这些一厂、二厂、五厂、七厂的口味区别傻傻分不清楚,但只要是常喝青啤与崂啤的人,不管是真的口味挑剔,还是需要装作是啤酒的老饕,“是不是一厂的?”绝对是购买者最先问的一句,甚至于登州路56号这个许多人不知具体位置,却常常挂在嘴边的地址,已经成为了正宗青啤的一种象征。
虽然答主不太喜欢青啤,但多年前绝对是崂啤的忠粉,那会的崂啤真的爽口、清冽,当然这是仅限于五厂产的崂啤,答主不是青岛人,所以除了能喝到青岛本地产的崂啤,还能喝到寿光、平度产的崂啤,据说,五厂产的崂啤用的水是崂山矿泉水,所以,虽然价格便宜,但是口味却着实不差,答主上大学那会,崂啤在学生中的地位绝对是无法撼动的。
不过,由于现在五厂不再产崂啤,所以,崂啤的口味直线下降,是的,现在崂啤和原来的崂啤,基本是两种啤酒了。而青岛啤酒的区别,最好喝的当属历史最悠久的一厂,这个是公认的,另外的几个青岛的厂子里,答主觉得最好喝的当属五厂,二厂的相对次之,虽说拉格啤酒的酿造工艺差不多吗,但是由于产品输出渠道的不同,一厂主要生产青啤的高档酒和出口酒,如青岛经典1903、香格里拉定制版、必胜客定制版、精酿IPA、出口国外的小绿瓶和小棕瓶,所以在品控上却是要好一些,用水据说也是崂山的水,所以在口感上比其他厂子却是要胜出一筹。
现在好多工厂都要求上夜班,有的人认为上夜班等于慢性自杀,请问你赞同吗?
这结论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为什么有这样的结论?是极端排斥夜班,还是极端排斥加班?如果说夜班,几乎所有的工厂都会有。但这既不是加班,又不是对劳动者身体和精神的摧残,哪里来的慢性自杀一说?医院夜夜灯火通明,难道是大夫和护士在慢性自杀?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合理性或者尺度,如果一棍子把夜班全部打死,我觉得不妥。夜班也只是工作时间的一种安排。
每个人的精力有限,能力有限。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或者者经营情况安排工作时间,这是很正常的事。1.基于客户或者生产目标的要求,必须按时完成产品产出为了保证产品能够按时入库或者交货,企业在设备和生产条件具备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工时的安排,比如24小时机器不停的运转。但这种安排并不是让员工24小时工作。一般实行两班倒或者三班倒。
倒班的前提是个人有相对充足的休息时间。2.工厂这类固定资产投入比较大的单位,面临设备折旧压力和投资回收压力与一般轻资产公司的特征不同,像工厂这类单位在土地、设备、技术、原材料等方面的投资相对较大。一旦投入,所有的固定资产都面临迅速折旧的问题,而同时所有的投资都要尽快回收。迫于这种压力,无论谁做老板都会增加产销比例,以图尽快赚钱。
所以,工厂的机器不能停,一旦停下来就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3.流水化的车间生产线有其既定的运作规律现在很多工厂都是流水化生产,供应链必须保证畅通。从原来采购开始,到开始加工,每一个工序都对上下游环节具有很强的依赖性。而且规模化运营的工厂,任何一个环节停摆都会对其他环节造成严重的影响。正是基于这类特征,工厂才会有夜班等特殊工时的安排。
夜班工作与员工选择正如上面所说,工厂作为重资产公司与很多轻资产公司存在性质上的不同。其工时安排也并不一定是要压榨或者故意对谁不利,而是单位性质使然。在员工与夜班这个问题上,有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注意。1.如果你不喜欢夜班,就不要选择车间类的岗位我想,绝大多数应聘工厂岗位的人,都应该知道会上夜班。即使不知道,在入职之前,单位也会告诉你。
即使单位不告诉你,你自己也要问一下。如果你确定不愿意上夜班,完全可以不选择这样的岗位。既然选择这样的岗位,就要有适应这类岗位的心理准备。2.从法律角度来说,工厂夜班也是合法的。无论你找遍什么法律,也没有一部法律说,不允许工厂设置夜班。工厂所要做的,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你在劳动时间的必要安全,保证提供合理合法的工作环境,保障你的劳动时间不超出法定时间,甚至对夜班进行发放福利或补贴等。
而不是取消夜班。这也是不现实的。3.夜班确实存在与我们正常作息不一样的地方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少年以来,人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节奏。到了晚上还要工作,从心理和身体上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状态。这个是有可能的。然而,以生存和盈利为基本目标的单位哪能照顾到这些?就连海尔、福耀玻璃这样的国内标杆型企业都做不到。
该上夜班的一定要上夜班。夜班的性质与问题这里存在一个概念区别,那就是上夜班不同于加班。加班是指在你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再延长劳动时间,而夜班只是一种工作时间的安排,并非延长劳动时间。1.加班现象与夜班绝然不同且不说加班现象是否合理或者合法的问题。加班本身是延长了你的劳动时间。比如,你已经工作了8个小时,该下班了。
现在要求你继续工作,直至晚上12点。这是加班。加班需要经过企业或者劳动者的认可。但是,如果你白天是在休息,没有工作。到了晚上,上8个小时的夜班。这就不是加班,而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2.夜班是慢性自杀,纯属造谣一个人的健康取决于多方面。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的长短,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是有影响的。但是,合理的夜班安排不一定是延长你的工作时间,也不一定增加你的劳动强度。
给夜班强加一个慢性自杀的帽子,根本没有任何道理。3.个别人的健康问题,与其自身体质和习惯有关系。如果说,现在让你晚上玩个痛快,你可能就不觉得这是慢性自杀了。为什么?因为你喜欢。但是如果将玩耍换成工作就变成了慢性自杀?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你不喜欢。很多人该休息的时间不休息,导致工作时间困乏劳累,这怨谁呢?进一步说,如果自己不喜欢,就是慢性自杀,那导致慢性自杀的原因可能不只是上夜班吧?个人观点:1.我尊重合理合法的个人权益主张,但反对胡乱主张现在很多人,在工作中,只要是自己不喜欢的、不愿意的,都强加于企业。
这不是个性的张扬,更不是理性权益的表达,而是任性胡来的表现。如果自己单位有些地方确实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有理有据的主张是对的。但是,脱离实际,乱下定义,就让人匪夷所思了。2.真正导致一个人慢性自杀的不是劳动时间的消耗,而是自己玩世不恭的青春挥霍该工作的时间不愿工作,该付出的时候不愿付出;总是觉得自己活的的太少,付出的太多;总是觉得自己永远都正确,别人都错误;一切都向自己的私欲和私利看起,而不顾全大局,不估计自己的长远发展。
这些想法和做法会让你无法坚持,碌碌无为,等到年龄一大,就会发现自己一无所有。这才是真正的慢性自杀!对很多人来说,夜班确实比较辛苦,但是哪一项工作容易呢?这和所谓的慢性自杀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个职场人都有自己的追求,都有自己的目标。在目标达成的路上最大的依仗就是自己的坚持和努力,最大的敌人就是的迷离和彷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