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黑龙江省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8日在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树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白酒生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2月19日)等。法定代表人:徐树柏成立时间:2001-03-08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23018210001019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西直路75号
2,企业在质量赔偿问题中作出虚假承诺怎么办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14
企业在质量赔偿问题中作出虚假承诺怎么办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对商家来说,经营者在从事经营活动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假一罚十”是商家对商品质量的诚信保证和罚则承诺,合同一旦订立,即构成合同内容,如商家知假售假,应支付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保留证据,通过协商、投诉等途径解决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家在宣传商品时承诺了对于假货的赔偿额度大于法律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商家承诺的额度来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房子出现问题与开发商协商中当时自称建房总指挥的人在协商几次后双方达成协议赔三万元并承诺在接下来的回迁房选房中可以自选不用参加抽签。但现在开发商以自选房不合规矩拒绝履行承诺,并不谈在协商过程中的企业方的虚假承诺的责任,那么对于我来说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能因为拿了赔偿金就视为赔偿完成了吧,因为赔偿包括:现金赔偿和可以自选房两部分。
如果当时签了相关赔偿协议的话,您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开发商履行,开发商不履行相关协议的话,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口头协议,并录音了可以吗?
也是可以的,你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就行。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当时我发现问题及时找了物管,物管找来协商的人。现在开发商却以此人为工程承包商,无权作出承诺来拒绝履行承诺,我改怎么办?
这种情况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来进行认定的。
好的!谢谢您
不客气哦
希望我的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