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网 > 答疑
资讯 产品 行情 交易 品牌 知识

白酒新规定什么时候,白酒执行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1,白酒执行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实施日期:2007-07-01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 实施日期:2007-07-01

白酒执行标准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谁能告诉我白酒储存条件何时规定的

1、你说的2009年6月,应该是《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2009年6月1日施行。 2、《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本标准。为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在实施日期前可继续使用符合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要求的食品标签。在本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本标准,但在实施日期前使用旧版标签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3、如果能证明2011年12月前生产的……建议你再查一下原《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标准。

谁能告诉我白酒储存条件何时规定的

3,春运期间兰州铁路局对旅客行礼有什么新规定白酒啤酒饮料不让旅

旅客是可以适量携带白酒的,2016新版“禁带目录”中规定,50度以上有正规包装、标识的白酒,乘车时最多带两瓶,50度以下的白酒,可带四瓶。“过年回家,很多旅客都会带一些白酒,带酒回家你可要注意这些规定了。”除了正规包装白酒外,散装白酒不论数量和度数,一律禁带。乘坐火车的旅客不能携带散装白酒乘车,旅客只能携带封闭好的瓶装白酒,并且携带的数量上限为六瓶装的一箱,但是白酒的度数如果高于50度,旅客只能携带两瓶乘车。当然,旅客可以通过托运的方式携带超过数量的白酒。旅客随身携带物品包括白酒的重量不得超过铁路规定的重量,大人20KG,小孩10KG,外交人员35KG,如果带的酒超过数量限制,就需要办理托运。
你好!不是真的,我带饮料了,没问题。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春运期间兰州铁路局对旅客行礼有什么新规定白酒啤酒饮料不让旅

4,出行提醒白酒能带上火车和飞机吗

出门坐火车根据2016年发布的《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最新规定:坐火车能带白酒,但有数量、度数等限制。具体如下:乘坐火车不能携带散装白酒,不论数量和度数,一律禁带;可以携带封闭好的瓶装白酒,数量上限为六瓶装的一箱,但如白酒的度数如果高于50度,则只能携带两瓶;当然,旅客可以通过托运的方式携带超过数量的白酒。出门坐飞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酒类物品不得随身携带,但可作为托运行李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有经验的酒咖告诉小编,乘坐飞机对酒实行限量携带,正常情况下,每人准许携带2瓶,不能超过1000ML;不能随身携带,只能作为行李托运。
可以
可以,但是会让你证明是白酒

5,白酒生产许可证什么时候放开

酒类生产许可证审批发放权下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证工作进行了调整。酒类(此前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生产许可审批发证的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食用酒精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调整为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现在要办理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办理呢? 最简单的办法是:到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质询。最好请一位资深的酒类专家帮您搞能好一些。
白酒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行业,早就不在审批新的项目,原来有证的,现场审核达标可以继续生产,现场审核不达标的,限期整改,仍然不达标,会取消生产许可证。只有露酒是条件符合,就可能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6,想请问一下酒驾新规定施行时间是多久

酒驾新规定施行时间是在2011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bai次修正)第91条第一款规定了对再次酒驾的处罚。第九du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zhi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dao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专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属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酒驾给予罚款的规定始于1988年3月9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了饮酒、醉酒的人不准驾驶,并对饮酒、醉酒者给予罚款的规定,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被废止,并且加大了对酒驾、醉驾者的处罚力度。首次将酒驾给予罚款的内容写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该条例已废止)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33964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醉酒的人不准驾驶;丧失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除外);未满十六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一)逆向行驶的;(二)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三)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四)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00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版)相关条款对比: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7,浓香型白酒新国家标准是什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其主要变化如下: 一、增加定义 明确标准 《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新标准代替了《浓香型白酒》GB/T10781.1-89和《低度浓香型白酒》GB/T11859.1-89两个标准,将两个标准合为一项。为便于区别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新标准中增加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进一步强调浓香型白酒是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是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 二、扩大范围 明晰分类 标准规定,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 酒精度41%vol-68%vol;低度酒 酒精度25%-40%vol。 高度酒的上限由原标准的59%vol调至68%vol;低度酒的下限由原标准的35%vol调至25%vol,而上限由原标准的39%vol调至40%vol,从而扩大了标准的范围,适用性更强。 三、重新分级 品质升格 新标准分为优级和一级,去掉了原标准GB/T10781.1-89和GB/T11859.1-89中的二级,使分类更便于操作,去除了品质和口感较差的二级酒,更符合生产厂家的实际情况。 四、实事求是 引导辟误 在高低度酒的感官要求中加了一条注解:当温度低于10℃以下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应恢复正常。因为构成酒体风味特征的众多香味物质,在温度较低时会出现失光浑浊现象;当酒温上升至10℃以上时又呈现透明。这一特殊可逆现象是中国传统固态发酵白酒的特色,也是高级酯类物质的物理状态变化。作为长期困扰白酒厂家的一个问题,通过新标准的标注,企业有了国家行业层面上的理论阐释,给客观存在的现象一个合理恰当的说明,同时,让广大消费者对白酒产品的这一特殊现象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 五、调整指标 符合实际 酒精度的表示由原来的%(v/v)改为%vol,总酸、总酯、己酸乙酯各项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由于白酒中的醇类、酸类、酯类含量变化是一个漫长的平衡过程,即使装瓶后,由于醇、酸、酯的水解过程是可逆的,酯类会分解成酸和醇,因而在一定时间内会发现总酸含量升高、总酯下降的现象。本次新标准的修改,总酸、总酯的含量只规定了下限,并比原标准有所降低。己酸乙酯的上限增大了,而下限降低了,从而使上下限的范围扩大了,便于白酒厂家更好地控制各项指标,使生产指标符合新标准。 六、卫生指标 规范统一 新标准规定了高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统一规定为GB2757,从而代替了原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卫生指标单列的标准,使浓香型白酒的标准更规范统一。 七、总酯测定 方法变动 浓香型白酒中总酯的测定方法有变动,增加了用40%vol无酯酒精做空白试验,试验过程、条件和原标准相同。
GB/T 10781.1-2006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