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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近100年的美国禁酒令,美国有什么酒是禁酒

时隔近100年的美国禁酒令,美国有什么酒是禁酒

但禁酒在美国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美国禁酒并不稀奇。可见,朗姆酒是一种原料非常普及,制作成本非常低廉,又可以大量生产的酒,只要殖民地有制糖工业,这种酒就会普遍存在。谁都知道美国是清教徒创立的。喝烈酒且嗜酒的多是底层劳动人民!因此,美国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也大多支持禁酒。

《加勒比海盗》朗姆酒那么受海盗欢迎,朗姆酒与其他酒有什么不同?

朗姆酒是一种发源于大航海时代的蒸馏酒,它确实和海战、海盗、船长、殖民地密切相关。早在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前,欧洲并不广泛种植甘蔗,糖多是来自于温带水果、甜菜、蜂蜜等。对于欧洲大陆的吃货来说,白糖也可以算是一种奢侈品,只有贵族才享受得起,也难怪今天欧洲的甜点都猛放糖。然而,位于热带,亚热带地区的西印度群岛,安德烈斯群岛,特别是加勒比地区的古巴,拉美的巴西,盛产甘蔗。

当到达这里的殖民者发现了这种美妙高产的植物可以被用来提炼蔗糖,便爱不释手。最古老的制糖方法是先将甘蔗榨汁,然后将甘蔗汁加热,使水分蒸发,蔗糖结晶。采用这种方法制糖,到最后环节总会剩下一些含高分子的残液无法被继续加热,否则就碳化了。早期这些残余的糖稀或糖蜜只能用作焦糖,但后来新英格兰的殖民者发现可以将它们用来酿酒。

在制造蔗糖时,第一次将糖水和入“离仔土”可以提炼出砂糖,剩下的糖水被称为“头水”,可用来酿造甘蔗酒;头水再次加入离仔土,还可以继续提炼砂糖,剩下更稠的“二水”,可制造出“离仔酒”,品质比甘蔗酒差;二水再次加入离仔土提炼出最后的砂糖,剩余糖水即“三水”,又称糖蜜,杂质多,糖分少,无法再提炼出砂糖,此外因为酵母发酵后产生恶臭,所以又称“废蜜”、“废蔗糖”,用来制作品质最次的糖蜜酒。

可见,朗姆酒是一种原料非常普及,制作成本非常低廉,又可以大量生产的酒,只要殖民地有制糖工业,这种酒就会普遍存在。朗姆酒有三大特点非常适合海军和海盗。第一,味道非常辛辣,对于在暴风雨中航行经常全身被打湿,或者深夜在雾气沉沉的海面站岗执勤的水手来说,喝一小口,可以暖身,提神。在18世纪,朗姆酒成为英国海军的官方配给。

为了防止酗酒,醉酒,海军上将爱德华·弗农在1740年决定在酒中搀水以避免官兵喝醉。于是大名鼎鼎的“Old Grog”就诞生了。第二,这款浓度接近于酒精的饮料酒精含量高,几乎没有保质期上限,难以腐坏,在条件极其艰苦的船上,甚至可以被当做医用酒精,用于给伤口、淡水消毒。1805年,特拉法尔加海战,纳尔逊中将中弹身亡,为了防腐,官兵将他的遗体浸渍在朗姆酒中,运回英国安葬,因此朗姆酒也被称为纳尔逊之血。

第三,酒壮怂人胆。早期的海战极其血腥,残酷,经常尸横遍野,血流满地,所以英国海军把炮车,船壁,军装都漆成红色,避免士兵战时突然见多了血心理崩溃。此外,如果有烟酒,兴奋剂能刺激士兵,就能更使他们忘记伤痛和死亡,勇猛作战。比如二战中,苏军也给士兵配发了伏特加,德军、日军甚至给士兵配发毒品、兴奋剂。那么,对于经常要在海上搏斗,置生死与不顾的人来说,烟火管制,酒却是有富余的,所以开干之前,有一瓶朗姆壮胆,是很重要的。

大西洋、加勒比海上,很多船长用朗姆酒为水手发工资,这是非常便于获得,便于携带的饮料,有效的兴奋剂,消毒剂,甚至是燃料、助燃剂,还是水手之间以物换物的硬通货。今天的朗姆酒,已经不再那么烈,为了适应现代人的口味,制作时增加了醇化期,使其口感更加柔顺,略带甜味,是配制鸡尾酒的重要原料。图片均来自于网络,侵删。

美国上世纪的禁酒令做成了什么样子?当时有多少人在做地下酒水交易?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美国禁酒并不稀奇。谁都知道美国是清教徒创立的。而清教徒是不饮酒的,也抵制一切放纵欲望的娱乐,甚至不跳舞。自然清教徒的这套在美国并不是传统。看过电视剧《兄弟连》的都知道,连长温斯顿上尉从没喝过酒,他就是清教徒,因此被战士们作为笑话。但禁酒在美国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这主要是美国人基本都是欧洲移民,而当年欧洲男人很多嗜酒成性,由此出现男人失去劳动力、酒后家暴甚至酒后犯罪(美国人认为醉汉的性犯罪特别多)。

所以,无论宗教还是现实,很多美国人都支持禁酒。况且,美国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喝酒不多,而且多不喝烈酒。喝烈酒且嗜酒的多是底层劳动人民!因此,美国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也大多支持禁酒。在酝酿了差不多20年之后,在1920年1月17日美国正式开始禁酒。其实,早在1905年的时候有三个州宣告酒为非法物品,1912年增加到九个,到1916年时,48个州里有26个禁止酒的买卖。

不过,禁酒令限制只在于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也就是说,自己家里存放着酒,自己喝酒,不违法。但酿酒,运输酒,卖酒都是违法的。这种禁酒令对于上流社会和中产阶级其实无效,因为他们有钱,喝酒又不多,可以在家里藏不少酒。例如哈定总统就让自己白宫的私酒库存一直是满的。而底层老百姓则不容易喝到酒了。

酒鬼想要彻底戒酒,几乎不可能,他们开始以高价买酒。比如很多单身工人辛苦一天以后,宁可拿出三分之一的日薪去买一杯烈酒。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巨大的利益,类似于后来的贩毒。只要能够设法搞到酒,秘密出售,就可以赚到很多的钱。于是,很快黑帮就介入其中。到了禁酒令取消之前,美国大小黑帮几乎都有涉及,因为利益太大了。

他们的做法很简单,从加拿大走私酒进入美国。当时加拿大并不禁酒,而且边境长达数千公里,走私是很容易的。走私到美国境内,黑帮就通过自己的渠道,从地下酒吧或者小饭店秘密出售。当然,他们还需要买通一些警察和政客,避免遭到打击。其实警察和政客尚且好对付,但黑帮的火拼就难对付了。为了争夺贩卖走私酒的利益,各大城市黑帮都有激烈火拼。

美国政府认为,黑帮每年走私酒的利益超过15亿美元(当时币值),这是巨大的利益,为此杀得尸横遍野也是值得的。那个时期,美国黑帮不但互相交火,而且通过赚到的黑枪大量招兵买马,实力迅速壮大,成为社会的大隐患。鉴于种种问题,1933年第二十一宪法修正案通过而撤消禁酒令,这使得有组织犯罪因来自合法卖酒商店的低价竞争,几乎失去他们所有来自酒品黑市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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