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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人员配置,关于葡萄酒的可行性报告投资建葡萄酒厂要具体完整的概括

1,关于葡萄酒的可行性报告投资建葡萄酒厂要具体完整的概括

选址 园地规划 酒厂设计 设备定位以及进口, 人员配备 宣传及市场拓展 细节的东西要找专家,据我知道,设备要投入至少几百万,酒厂设计图纸(光酿造车间)就要几十万,再加上其他的费用还有细节,,,,,, 还有就是葡萄从栽植到成果需要三年时间,这三年是纯投入,而且你的酒还需要一定周期卖出去。 加油~

关于葡萄酒的可行性报告投资建葡萄酒厂要具体完整的概括

2,如果有一个正在运转的酒厂可是在营销网上出现了问题那么如何使这

首先你要分析问题的原因,彻底解决,要是解决不了,那么就避之,去拓展另一片天地,一成不变不可能生存,要适应社会,适应顾客,了解一下顾客的真正需要,可能不是酒,而是其他的东西,比如包装啊,档次啊之类,投其所好,实在不行就降价促销,请人宣传,花点钱造声势.....
请问是白酒还是红酒?需要很多东西组成,包括前期的调研、客户群行为分析、细分市场定位、产品价格定位、营销战略战术、营销推广策略、人员配置、效益预估、预案等希望能够帮到你

如果有一个正在运转的酒厂可是在营销网上出现了问题那么如何使这

3,雪花啤酒出现诚信问题该着谁解决

我是沈阳雪花啤酒的工作人员,很高兴为您解答,主要几点1、陈列赠送有没有签订相关的协议,有协议可以拿着您的协议找公司相关领导,说白了,这个赠送的是酒厂出的费用经销商和业务不会收到损失,(这里可能是业务或者是经销商截流,你可以先和他们沟通,开门见山就说如果不给决绝就找公司领导)2、没有签订赠酒协议,那就是业务和代理打太极拳不爱给你办,你可以找领导催办,3、酒厂的赠酒流程一般是经销商先垫付给终端,然后酒厂给经销商折扣颠垫付的费用,有可能你的经销商不愿意先垫付给你,要等酒厂给他下完折扣再给你,这个费用如果是大型促销一般3-5个月算快的了,雪花工作效率确实不是很高,但一般不会出现承诺不兑现的情况,你的情况应该是第三种,再等等吧,雪花大家大业不会懒帐不给的放心好了
这不是雪花诚信问题咨询雪花大区营销中心

雪花啤酒出现诚信问题该着谁解决

4,果醋有消除疲劳和减肥等功效该饮料深受广大女士的喜爱某果酒

(1)果酒发酵的菌种是酵母菌,果醋发酵的菌种是醋酸菌;果酒发酵过程中应将温度控制在18-25℃,果醋制作时温度应控制在30-35℃.(2)由于醋酸菌最适宜的生长温度为30-35℃,比酵母菌酒精发酵时的温度高;醋酸菌是好氧菌,氧气必须充足才能发酵产生醋酸,因此由果酒转变成果醋的制作时,需要升高温度和通入氧气.(3)甲装置没有通气,进行的是酒精发酵,因此含有酒精;乙装置通入无菌空气,进行的是醋酸发酵,其产物醋酸应在丙装置中.由图可知,装置瓶乙中是醋酸菌利用酒精产生醋酸的过程,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醋酸菌将乙醇变成乙醛,再将乙醛变成醋酸.(4)酸性条件下,重铬酸钾与酒精反应呈现灰绿色,因此可以用酸性重铬酸钾溶液检测发酵过程是否产生酒精.故答案为:(1)酵母菌和醋酸菌 18-25℃30-35℃(2)温度和氧气 (3)甲 丙 乙醛(4)重铬酸钾 酸性 灰绿色

5,充分考虑营销业务的各个环节的工作拟一个活动购物节展销活动方案

中秋方案  我们的祖国有多大?  ?祖国的台湾有多远?  ?八月十五,和家人、和伙伴一起举杯畅饮,  ?你会发现,无论你在哪,身边是谁,  ?心连着心就有团圆,  ?月圆时分,我们并不远,  ?祖国统一,是我们亿万炎黄子孙的共同祈盼。  本次活动创意应为借时造势,借现在的热点问题“统一、台湾”,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共  鸣,从而达到宣传泸州兴泸酒业良好品牌形象的目的。有了促销主题,我们就给产品找到了一好伴侣。我们在每盒盒装酒的盒盖上贴一张精致的卡片,卡片设计像一轮金色的圆月,同时在卡片上附有刮奖区。  消费者奖项设置:  ?一等奖:“祖国统一”奖,为您实现价值XXX元的个人梦想  ?二等奖:“祖国团圆”奖,为您实现价值XXX元的个人梦想  ?三等奖:“国圆”奖,为您实现价值XX元的个人梦想  ?四等奖:“家圆”奖,为团圆酒一盒  中秋佳节,家人团聚,围坐在餐桌边,打开一瓶馨香的衡水老白干酒,美酒邀明月,一个惬意的场景仿佛出现在你的面前,如果幸运之神再不邀而至,XXX元的个人梦想也就因为你的轻轻一刮,惊喜地实现了。一轮圆月,一杯美酒,一个美满的家庭,一份意外的惊喜,一种对祖国团圆的企盼,这就是泸州兴泸酒业为每一个家庭的倾情奉献。

6,酒厂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7)负责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五)、财务科长安全职责(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4)审查厂内安全奖惩款项各项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厂领导做好善后工作。(5)监督检查本厂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七)、车间主任安全职责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和本厂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计、布、检、定、评)(2)组织制定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采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4)组织全车间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员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八)、库管员安全职责(1)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2)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3)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的工作。(4)负责对岗位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6)负责本岗位的隐患处理和汇报工作。(7)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技术设备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九)、供销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握采购产品符合企业的安全卫生的要求。(2)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问题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3)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5)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十)、质检科长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把维护健康、保证食品生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为生产提供良好的保障。(2)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十一)、会计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3)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十二)、班组长安全职责(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3)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5)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材。(6)搞好“安全月”、“消防日”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7)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十三)、安全员安全职责(1)安全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参加厂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搞好本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5)排好本厂的日常安全活动,组织事故预案演练。(6)参加厂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9)负责厂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10)参加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7)负责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五)、财务科长安全职责(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4)审查厂内安全奖惩款项各项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六)、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1)负责组织职工劳动安全竞赛活动,搞好职工的劳动保护。(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健全职工健康档案。(3)参与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治理情况。(4)参与职工因工死亡、工伤和职业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同厂领导做好善后工作。(5)监督检查本厂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七)、车间主任安全职责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和本厂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计、布、检、定、评)(2)组织制定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采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4)组织全车间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员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八)、库管员安全职责(1)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2)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3)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的工作。(4)负责对岗位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5)储存、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要求。(6)负责本岗位的隐患处理和汇报工作。(7)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向技术设备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及时解决。(九)、供销科长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握采购产品符合企业的安全卫生的要求。(2)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材料的质量问题负责,质量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3)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保的法规、标准,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中。(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治理。(5)负责本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十)、质检科长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把维护健康、保证食品生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为生产提供良好的保障。(2)及时发现生产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3)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十一)、会计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2)执行国家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事故隐患整改费用到位。(3)审查单位经营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分析单位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十二)、班组长安全职责(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厂、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3)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5)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材。(6)搞好“安全月”、“消防日”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7)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十三)、安全员安全职责(1)安全员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参加厂制订、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4)搞好本厂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5)排好本厂的日常安全活动,组织事故预案演练。(6)参加厂扩建、改?üこ躺杓粕蟛椤⒖⒐ず蜕璞父脑臁⒐ひ毡涠桨傅纳蟛椤?(7)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9)负责厂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10)参加厂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管理,是指管理主体组织并利用其各个要素(人、财、物、信息和时空),借助管理手段,完成该组织目标的过程。(1)管理主体是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可能是国家,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能是一个正式组织或非正式组织。 (2)管理的手段包括5个方面:强制(战争、政权、暴力、抢夺等)、交换(双方意愿交换)、惩罚(包括物质性的和非物质性;包括强制、法律、行政、经济等方式)、激励、沟通与说服。(3)管理的过程包括6个环节:管理规则的确定(组织运行规则,如章程及制度等)、管理资源的配置(人员配置及职责划分与确定、设备及工具、空间等资源配置与分配)、目标的设立与分解(如:计划)、组织与实施、过程控制(检查、监督与协调)、效果评价、总结与处理(奖惩)。

7,如果自己办个小型酒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还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小酒厂消费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酒厂是指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类生产业户。 第二章 税源管理   第三条 主管国税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酒厂应当及时纳入税收管理,建立税源征管台帐,做好手续传递,输入税收征管系统,纳入户籍管理,并建立税源户籍档案,分户设立 “小酒厂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企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 国税机关登记小酒厂基本情况,主要指标包括:反映企业生产规模的指标,如职工人数、注册资金、酵池数量、上年生产量、本年计划产量等;反映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标,如单池耗料数量、各季节投入产出比率、产品品种、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装规格、平均出厂价格、主要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小酒厂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其中单池耗料数量、投料间隔时间、生产周期和各季节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性指标。因季节和生产工艺变化,上述指标增减变化时,应及时登记。   第五条 对小酒厂基本情况的登记主要采取小酒厂申报,国税机关核实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不同指标的核实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对产品品种、包装规格、生产方式、酵池分布编号情况、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情况主要采取到生产车间、成品酒和包装物库房现场查验方法。   对酵池单池耗料数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核实。要求企业在酵池下料前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根据企业出库过磅数量计算出单池耗料数量。   对酵池发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询问、现场查验和计量的方式进行采集。要求企业在酵池出池蒸酒时向税务部门报告或税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监控人员对酵池进行编号,将各酵池下料时间、数量、出池蒸酒时间、各池出酒数量(现场过磅按斤/桶等计量方式)等逐一记录,结合询问情况从而核实酵池生产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经常深入小酒厂,及时了解小酒厂的税源变化情况,掌握其生产计划、生产方式、酵池分布、工艺流程、生产周期、产品品种、出厂单价等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及变化情况。   第八条 税务登记内容及基本信息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小酒厂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对小酒厂开业、停(歇)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主管国税机关应进行跟踪管理、巡回检查。      第三章 监控指标及测算   第十条 小酒厂监控指标确定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在一定时间内相对不变或变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数量、单池耗料数量、发酵周期、生产周期、出原酒比率、单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种类、酒精成分、包装规格等。   动态指标,主要是指与企业纳税密切相关且每月都有变化的信息,如当期产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国税机关通过静态指标监控、掌握小酒厂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并为测算动态指标提供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月单池出酒数量=本月出酒单池投料数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产出数量=Σ本月单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产产成品耗用原酒数量=期初库存原酒数量+本月原酒产出数量-期末库存原酒数量。   (四)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本月生产该产成品投入原酒数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为65%。一般情况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标准白酒。   (五)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期初库存产成品数量+本月生产产成品数量-期末库存产成品数量。   (六)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二条 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   (一)本期耗用外购酒及酒精数量=期初库存+本月购进-期末库存。   (二)本月某种产成品生产数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白酒数量*外购白酒酒精含量+生产该种酒耗用的外购酒精数量*外购酒精度)/该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为38%。   (三)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本月生产-期末库存。   (四)该酒厂本月销售额=∑(本月某种产品销售数量*平均销售单价)。   第十三条 用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同时自己也酿造白酒的业户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结合上述第十、十一条中的测算方法综合进行。   第十四条 采用其他生产方式生产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厂销售量及销售额的测算,主管国税机关可根据其实际生产工艺,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第四章 日常监控    第十五条 主管国税机关应要求小酒厂建立“四个台帐”并据实填报。   “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见附件2):按购入材料种类分户设置,详细登记酒精、原酒、包装物等多种主要材料购进入库数量及时间,生产领用数量及时间,期末库存余额等动态信息指标;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3):按各酵池分户登记投料时间、投料数量、蒸酒时间、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库数量等;   “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见附件4):将原酒入库时间及数量、生产领用时间及数量,原酒库存数量按次详细登记。原酒入库数量根据所有“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入库数量”合计数登记,帐面反映的库存数量要与实际盘库数量相核对;   “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见附件5):根据产品名称分户登记生产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平均单价、销售金额,库存数量等指标。   第十六条 对“台帐”的核实主要是通过对原材料、原酒,产成品库存数量进行实地查验,结合生产(购进)数量,测算出库数量。查验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小酒厂外购主要材料登记台帐”:一是通过实地查验库存数量,核实期末库存余额的真实性,二是通过核对进货发票、入库单、购销合同等核实购入数量,结合上次核实库存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二)“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核实的重点是原酒产量,利用掌握的单池耗量数量、发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标,根据投料时间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个酵池原酒产出量。    (三)“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一是根据 “酵池生产原酒登记台帐” 所有酵池的“入库数量”合计出原酒入库数量,核实“小酒厂生产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入库数量”真实性,二是通过测量存放原酒容器内原酒液面高度,结合容器总容积,查验原酒库存数量,两者相结合,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产领用数量。    (四)“小酒厂成品酒产、销、存登记台帐”:对“台帐”核实的关键是生产入库数量。根据“小酒厂领用自产原酒登记台帐”中原酒生产领用数量和“小酒厂外购主要原材料登记台帐”外购酒、酒精,原酒生产领用数量,结合自产原酒,外购酒精,原酒及产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产数量,再结合实地查验核实的的库存数量,按照第十一条第(五)款公式推算销售数量。对不同产品品种,主要依据相应包装物耗用情况进行区分。   第十七条 税务监控人员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及时了解小酒厂的开停业情况和产品生产情况。同时要针对企业生产特点及淡、旺季经营规模较悬殊的状况,实施不同的监控方式、明确不同的监控重点。    (一)以外购酒精或白酒勾兑成品酒的业户,生产周期短、隐蔽性强,管理难度较大。应把了解其进货渠道、核实进货数量作为管理的切入点。    (二)购进原粮酿造白酒的业户,生产周期长(发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据发酵期有一定幅度变化。掌握其酵池数量、规模、投料时间、生产周期和出酒率是测算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关键。    (三)小酒厂旺季一般为中秋节前一个月,春节前两个月,此时应每周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一次,淡季也应不定期地到业户经营场所查验,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小酒厂的情况。特别是定期与技术监督部门核对,通过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情况来掌握白酒生产企业的增、减等变化情况。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 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如,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烟;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外购已税护肤扩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等。这项规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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