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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酒业公司,五粮液公司年报里为什么五粮液集团最大的举债对象是蒙牛集团

1,五粮液公司年报里为什么五粮液集团最大的举债对象是蒙牛集团

因为根据五粮液集团的08年公司计划和财务预算:“根据公司规划,公司将积极与五粮液集团公司协商,逐步将五粮液集团公司中与上市公司酒类生产相关度较高的资产收购到上市公司中来”。五粮举债蒙牛与收购内蒙古的酒业公司大有联系。
呵呵,这是机秘,还是少知道为好.

五粮液公司年报里为什么五粮液集团最大的举债对象是蒙牛集团

2,公司一旦上市就被收购吗

公司上市和公司收购的确不相关,但是公司上市会加大被收购的可能性以及便利性
这个没有对应的关系,是看企业的行为
上市与收购没有这样的关联,完全是两码事
上市是公司发展的一个方面,很多非常好的公司也并不走上市这条路。公司是否被收购,还是看公司的自身条件价值,跟上市关联不大。

公司一旦上市就被收购吗

3,最近有哪些上市公司即将并购其他公司

1 上电系---上电股份(600627) 2 外运系---外运发展(600270) 3 百联系---华联超市(600825) 重点关注!!! 上市公司有并购能使企业做大做强,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对 上市公司是有利的,但业绩的提升还需要观察.
谣言止于智者,苹果要收购诺基亚,难…… 悬赏70来找外行人解答这种不着边际的问题(o_o)?,你不是来散播谣言的吧 建议你直接打苹果公司ceo办公室电话

最近有哪些上市公司即将并购其他公司

4,什么是上市公司收购意义是什么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上市的股份,从而获得该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意义: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发行上市的的股份以曲线收购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目的的行为。其主要内涵可作如下理解:  其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是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物是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而不是目标公司的具体资产;  其二,上市公司收购的主体是投资者,投资者即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其三,收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股或者取得控制权。收购成功后,收购方一般并不将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解散,更不会将目标公司的上市资格主动取消。在中国,保持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并利用该宝贵的壳资源从事资本运作以获得发展,是收购的终极目的。

5,华成酒业卖原始股吗

原始股只有等到上了狮子之后才能去变现成功,所以说一定要谨慎
每个上市公司都有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 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现在中国新推出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就是购买原始股的平台 购买原始股要先知道什么是原始股,看它的发行,也就是看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6,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超过的部分,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千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持有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和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不受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五的限制。第四十七条 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在合理期限内不受上述限制。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百分之二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法人在依照前两款规定作出报告并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和作出报告前,不得再行直接或者间接买入或者卖出该种股票。第四十八条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一)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十二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二)在收购要约发出前三十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前款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第四十九条 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第五十条 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第五十二条 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他传播形式。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内及要约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7,上市公司之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的程序  --------------------------------------------------------------------------------  一、持股百分之五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要约收购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一种方式,"收购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股东公开发出的,愿意按照要约条件购买其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行为。
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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