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6年1月,茅台酒商标“车轮(金轮)牌”在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及东南亚地区分别注册成功。
1956年2月,食品工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延长茅台酒酒龄,茅台酒必须储存到三年后才准许勾兑出厂。在同年8月的时候,茅台酒厂贯彻全国名酒厂贯彻全国名酒会议精神,号召职工“恢复传统工艺操作,提高茅台酒质量”。
这一波操作真是太赞了!
同年,1956年,轻工部要求有关部门试制一节型新瓶,并在江西景德镇特别聘请了两位八级技师来茅台酒厂专门进行新酒瓶的试制,做成的瓶子。这样一来,渗漏的现象虽然有所减少,但外形并不美观,从而未被采用。
1956年11月2日,贵州省工业厅批示同意将内销茅台商标上繁体字改为简体字。
貴”字标土陶瓶五星茅台酒是整个茅台收藏系列中的顶尖品种,瓶体每一个字,都是那个年代的真实记录。
这款酒的真假特征也非常好辨认。接下来,就跟着小九儿的步伐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这款1956年五星茅台酒仍然采用土陶瓶。它的封口相较于1954年、1955年基本相同,土陶瓶+软木塞+尿泡皮+青麻丝+封口纸。
值得一提的是,它的正标上的“贵”字为繁体字(1957年开始使用简化字)。正标上“贵”字和“廠”字手写体的错误,仍然没有得到纠正,继续使用。
最后,这款酒的正标厂名落款为:地方国营茅台酒厂出品,品字三口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