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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厂外购包装酒瓶,酒厂购买酒瓶及酒瓶入库后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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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厂购买酒瓶及酒瓶入库后的会计分录

付款时:借:预付账款-某厂家贷:银行存款入库时:借:原材料-包装物-酒瓶贷:预付账款

酒厂购买酒瓶及酒瓶入库后的会计分录

2,酒厂购买酒瓶及酒瓶入库后的会计分录

付款时:借:预付账款-某厂家贷:银行存款入库时:借:原材料-包装物-酒瓶贷:预付账款

酒厂购买酒瓶及酒瓶入库后的会计分录

3,某酒厂的酒瓶上标有酒精度45是说明

B

某酒厂的酒瓶上标有酒精度45是说明

4,一道消费税方面的例题麻烦详解并说明理由谢谢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80+20÷1.17)×20%+100×2000×0.5÷10000=109.42万元前一部分是按率计征,后一部分是按量计征。

5,某酒厂外购一批已税白酒购货发票上说明不含增值税的销价10万

白酒消费税(包括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即从价定率的比例税率为20%,从量定额的定额税率为每500克0.5元;
从率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18-10)*25%=2万元。另外还要从量计征每500克0.5元的消费税. 外购已税的酒、酒精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可以以售价减进价后的差额计缴消费税。
1,应付商场的消费税= 18.72 /(1 +17%)* 30%=4.80元。 2,酒厂目前的消费税应纳税额=(20-10)* 25%= 250万元。 外包,外包加工消费税应缴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外包可以扣除的消费税部分已支付

6,税法计算题

白酒的消费税是复合计税,白酒的消费税税率是每斤0.5元和20%的比例税率:2000*12*(1+10%)/(1-20%)*20%+2000*0.5=7600元。
个人出租房政策规定:应交个人所得税这样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①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②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包括: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①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要有完税(缴款)凭证;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③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余额可无限期结转抵扣);④法定扣除标准为800元(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或20%(月收入4000元以上)。①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②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公式计算,相信你能算正确的。

7,某酒厂销售自产粮食白酒7000千克取得收入84000元不含税

增值税=84000*17%+500*17%因是粮食白酒所以是复合计征消费税,即既从价又从量。因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让处理,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白酒的消费税为20%加0.5元/500克。0.5元/500克=1元/1千克消费税=(84000+500)*20%+7000=23900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98865贷:主营业务收入 84000 其他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365结转成本……借:营业税金及附加——消费税 23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3900
应交增值税=(84000+500)x17%=14365应纳消费税=7000x2X0.5+(84000+500)x20%=23900分录: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98865贷:主营业务收入84000贷:其他业务收入500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365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3900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23900
借:银行存款 98865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000 其他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 14365

8,消费税题目求大神

原发布者:要快乐人生4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8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0.1万元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2016年)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应纳消费税=(4000×50+4500×10+4800×5)×10%+4800×20×10%=36500元,相应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6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500
开吗

9,税务会计计算题2

6. 某饭店为三星级,2007年11月份取得;饭店营业收入100万元,客房营业收入90万元,所属歌舞厅营业收入:点歌费收入5万元,食品饮料收入12万元,门票收入3万元  (假设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当地规定为20%)。请计算该饭店应纳营业税额。  7. 某酒厂2007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8万元,货款已收到。  (2)自制粮食白酒5吨,对外售出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含包装费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0.2万元。  (3)自产药酒1200斤,全部售出,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7.2万元。  (4)从另一酒厂购入粮食白酒800斤(已纳消费税0.4万元),全部勾兑成低度白酒出售,数量1000斤,取得不税销售额2.5万元。  (5)为厂庆活动特制粮食白酒2000公斤,全部发放职工,无同类产品售价。每公斤成本为15元。  要求:请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白酒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药酒比例税率为10%,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8.高级工程师王某2008年8月份取得以下收入:(1)取得当月工资6200元;(2)一次性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3)取得专有技术使用费2000元。计算王某8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9.某中国公民的工资形式为年薪制。2008年度每月的基本收入为3200元,全年的一次性奖金为58000元,年终还领取了1年期存款利息7200元,国库券利息3800元。请计算该公民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注:2008年1、2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限额为1600元,3月份以后月扣除限额为2000元)  10.中国公民王某系自由职业者,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收入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2)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稿,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3)临时担任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收入30000元,在B从事书画展卖取得收入7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8000元。  要求:计算王某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1.某公司2008年在境内所得为800万元,其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境外所得为300万元,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境外所得为200万元,其A、B两国所得税率分别为30%和20%。请按分国不分项抵扣法计算该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为多少?  12.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  款30万元,支出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销项税额 (1)10%烟丝——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烟丝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40000×10%×(1+5%)/(1-30%)×17%=1020(元) (2)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直接销售,20000×17%=3400(元) (3)销售卷烟110000×17%=18700(元) 销项税额合计=1020+3400+18700=23120(元) 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凭票抵扣的购进扣税法) 购进货物5100+20000×17%=8500(元) (本题购入烟丝没有说明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取得专用发票处理) 委托加工费进项税额1000×17%=170(元) 进项税额合计=8500+170=8670(元) 应纳税额=23120-8670=14450(元) 消费税 (1)自产烟丝用于非应税项目 40000×10%×(1+5%)/(1-30%)×30%=1800(元) (2)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直接销售,不纳消费税 (本题没有说明受托方是否代收代缴消费税,按已代收代缴处理) (3)销售卷烟 每标准条调拨价55元≥50元,每标准箱从量消费税150元,从价消费税率为45% 8×150+110000×45%=50700(元) 生产卷烟领用外购烟丝的消费税实行生产领用扣税法,本月期初30000元+购入20000元=期末50000元,说明没有生产卷烟领用外购的烟丝。 应纳消费税=1800+50700=52500(元) 会计分录: 1、购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银行存款 35100 2、购入烟丝 借: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000 (按继续生产领用处理) 贷:银行存款 29400 3、自产烟丝用于广告 借:销售费用 702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4000 贷:原材料—烟丝 4000 4、委托加工烟丝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原材料 1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83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714.2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 贷:银行存款 5714.29 注: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没有同类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 (10000+1000)/(1-30%)*30%=4714.29 5、委托加工烟丝收回 借:原材料 1083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830 6、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0830 贷:原材料 10830 7、销售卷烟 借:银行存款 128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7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0700 8、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44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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