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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类的消费税问题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只是犯了一个小错误。包装物押金:1170/1.17=1000元这个没错,但这是“150吨”的包装物押金,换算成每吨:1000/150=6.67元这样每吨啤酒的价格是:2900+6.67=2906.67元到这里该恍然大悟了吧。
2,某酒厂本月销售啤酒10吨不含税价格2600元吨同时收取包装
A
3,消费税算题
【答案】85900【解析】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计算消费税;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即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无论是否退还;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其包装物租金、包装物押金与消费税计税依据没有关系。该酒厂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50000×0.5+[105000+(4680+9360)÷(1+17%)]X20%=25000十23400=48400(元)。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构成啤酒售价的一部分,故需要计入出厂价格作为确定啤酒单位税额的依据。啤酒每吨出厂价格=2900+234÷(1+17%)+1170÷150÷(1+17%)=3106.67(元)大于3000元,适用税额为250元/吨,因此该酒厂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50=37500(元)该酒厂2007年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48400+37500=85900(元)【答案】B、D、E【解释】购买烟叶的烟叶税=30000×(1+10%)×20%=6600(元)购买烟叶可抵扣进项税合计=(30000×1.1+6600)×13%+1000×7%=5218(元)烟叶的成本=30000+1000+6600-5218+500=32882(元)加工费进项税=850(元)乙企业应代扣代缴消费税=(32882+5000)÷(1-30%)×30%=16235.14(元)进项税转出额=30000×13%+2790÷(1-7%)×7%=4110(元)甲卷烟厂交纳的增值税=(416500+35000)×17%-(5218+850-4110)=74797(元)甲卷烟厂应申报缴纳消费税=416500×45%+17×150-16235.14×80%=176986.89(元)
4,关于啤酒包装物消费税的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3668&flag=1 二、但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1995年6月1日起,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423&flag=1三、啤酒出厂价格包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14&flag=1销售150吨的啤酒收取1170元的押金,平均每吨7.8元,加上2900元不足3000元,因此啤酒的定额税率为22元/吨。四、60000×0.5+105000×20%(白酒为定额税率加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白酒原比例税率为25%,从2006年4月1日调减为20%)4680÷1.17×20%+9360÷1.17×20% (4680为价外费用,9360为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收入征收消费税,由于是收取的全部金额因此要换算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220(啤酒实行从量定额,由于加上包装物售价为2907.8元/吨,不足3000元/吨,因此定额税率为22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