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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制定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
- 2,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一定要公告吗
- 3,公司章程填写
- 4,汾酒厂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 5,请问公司章程是什么啊
- 6,公司章程怎么写有没有哪些必备条款和强制规定的
- 7,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一定要公告吗
- 8,简要说明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 9,公司章程包括什仫
1,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制定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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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一定要公告吗
是的!例如:公司山西汾酒: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调整汾酒销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方案的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山西汾酒(600809) 山西汾酒:201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基本每股收益(元) 0.90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5395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作为投资者我们有权利了解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相当于掌管我们投资者资本的“管家”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投资者作出一定的投资决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3,公司章程填写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内部规范,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红利分配等事项。另外公司章程必须要经过登记部门登记的。所以,公司章程一定要公示,至于是打印或者手写,法律无明文规定,手写也应该是允许的。
4,汾酒厂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汾酒厂是1919年成立的。汾酒厂发展历程:1919年中国第一批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股份制酿酒企业之一——晋裕汾酒有限公司宣告成立。1932年晋裕汾酒有限公司收购义泉泳酿造厂,从此晋裕汾酒有限公司成为杏花村传统酿酒业的唯一代表。1949年6月1日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在收购晋裕汾酒有限公司义泉泳酿造厂和德厚成酿造厂的基础上宣告成立。1951年汾酒厂由杏花村东堡迁到杏花村西堡古八槐街旧址,为今后扩建奠定了基础。1985年汾酒厂成为全国最大名白酒生产基地,全年汾酒产量突破8000吨,占当时全国13种名白酒产量的一半。1988年11月1日成立了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为主体厂,由太原、吕梁、长治等18个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的多种经济成分、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联合体--杏花村汾酒集团。1989年汾酒在第五届国家名酒品评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1992年汾酒厂在全国白酒行业首家获得进出口自主经营权。1993年8月15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改组为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1993年12月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拿出生产主体部分组建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上市发行,这是全国第一家白酒上市企业。扩展资料汾酒厂荣誉1952年 汾酒在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从而成为四大名白酒之一。1963年 汾酒、竹叶青酒在全国第二届评酒会上荣获“国家名酒”称号。1979年 汾酒、竹叶青酒在全国第三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1984年 汾酒、竹叶青酒在全国第四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1986年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获“国家质量管理奖”,当时全国仅有32家企业获奖,酒行业为唯一一家。1987年 竹叶青酒在法国巴黎国际酒展上荣获“品质金奖”第一名。1997年 杏花村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5,请问公司章程是什么啊
公司章程是以书面形式规范公司设立的目的、宗旨、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方式、资金筹集、利润分配、股东的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法律文件。 网上有很多关于公司章程的范文,你可以参考一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相当于公司股东之间就公司设立模式之间的约定。
6,公司章程怎么写有没有哪些必备条款和强制规定的
您好,我是法治中国律师网刘克滥律师,根据您的描述,以下是我的个人意见对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而言,除了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等章程共同的必要事项外,有限公司的章程还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股份公司的章程还应当载明: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有限公司的章程一般由全体股东签字订立,同时在公司章程上签章也是当事人具有股东资格的一个证明;而对股份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就要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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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一定要公告吗
可能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这方面规定,但是可以这样理解:上市公司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实际上是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需要履行此项义务的事项,一般都是比较重大的事项(或者说足以影响投资者作出决策、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影响),而这种重大事项肯定是要通过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所以上市公司是通过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的方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也并非所有董事会决议都要公告,在季度报告和半年报时,如果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只有季度报告或半年报议案,并且没有反对和弃权票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是不用发布的,只需要发布季报或半年报摘要、全文等。希望你能理解
是的!例如:公司山西汾酒:公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调整汾酒销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扩股方案的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事项。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山西汾酒(600809) 山西汾酒:201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基本每股收益(元) 0.908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5395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作为投资者我们有权利了解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公司董事会相当于掌管我们投资者资本的“管家”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投资者作出一定的投资决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是的,董事会决议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发布公告!
公司法有规定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义务股东有知情权
8,简要说明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载明事项 依据我国公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监事成员; (11)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载明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9,公司章程包括什仫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你好!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可以查看公司法,其中有明确的规定!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参见《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八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