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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能不能和代理商签合同,从美国进口红酒可以直接与酒庄签合同吗还是美国那边需要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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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美国进口红酒可以直接与酒庄签合同吗还是美国那边需要有一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说只能与当地出口代理商签订合同,与酒庄签合同也一样,只是需要考虑酒庄能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卫生证明等一些清关所需资料,一般代理非常清楚该提供那些资料以及如何办理
或许可以。

从美国进口红酒可以直接与酒庄签合同吗还是美国那边需要有一

2,和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合法吗有法律效力被国家承认吗

官方公司,或者产品的制造方已经授予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相应的资格(比如在特定地域具有代理或经销权),那么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在与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签订合同前,你有权要求其提供官方公司或者产品的制造方对它的授权资料。

和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合法吗有法律效力被国家承认吗

3,我想做白酒地区代理请问是和省级代理商签合同还是和厂家签

做白酒地区代理,一定要与生产厂家签合同!考察白酒厂要注意一下几点:1.白酒、食品、重要的是先考察白酒厂相关合法有效的手续(白酒生产许可证、食品卫生证、税务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2.考察该厂白酒的来源,有无生产窖池、酿造车间、酒曲、窖泥、粮食、酿酒工人等3.考察质检中心,有无国家规定的相关设施(化验室、操作台、色谱仪、品酒室等)4、考察灌装车间,是否国家规定的绿色、环保、全封闭的现代化生产线5、考察生产能力和储存能力,有多少窖池,多少酒坛、多少酒库6、区域垄断+价格垄断,许多品牌在市场上很快消失,其原因除了酒本身的质量.口感外,还有更重要的因素:窜货,低价倾销和价格透明度太高。为了杜绝这种事故的发生,实行区域独家代理,周边市场品牌不能重复,经销商在代理的区域内,垄断经营。其次,一般经销商电话咨询厂家价格时,厂家只能告诉产品的建议零售价,出厂价只有签约客户才有知晓权。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保证每个经销商的绝对利益。7、白酒口感、经销商可以提供当地口感要求厂家专门调制(口感不对路、有你好受)8、结算价格、与厂家结算的价格是否为最低裸价、千万不要什么市场支持价格(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多数酒厂要玩数字游戏)9、最后一条是:甲乙双方必须公正、公平、公等。只有双方有利可图,合作才会越来越好!

我想做白酒地区代理请问是和省级代理商签合同还是和厂家签

4,做代理商和人签合同的一些问题

用你自己的名字啊,你就是代表你们公司的,如果客户有其它要求的话你可以向公司建议用法人代表的名义签合同。
1、代理区域范围的排他性保护2、货物退换约定3、价格体系保护4、物流运输费用由谁承担5、物流时间的约定6、代理分销渠道的约定7、协议销量的约定及其对续签合同的影响

5,厂家与代理商签的合同未经公正有法律效力吗谢了哦

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具有签约能力,合同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公证
官方公司,或者产品的制造方已经授予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相应的资格(比如在特定地域具有代理或经销权),那么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在与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签订合同前,你有权要求其提供官方公司或者产品的制造方对它的授权资料。

6,公司采购设备内部邀标单一来源采购能否和供应厂商的代理商签订

只要考核他们的资质,信誉,规模等方面没有问题,当然可以和代理商签订合同。
哪个有利就和谁签,这个么固定的;一般来说厂商的价格底下,但是配套服务还是代理好;很多时候当有代理出现的时候,原厂是不会参加的,这个是行规
你好!只要考核他们的资质,信誉,规模等方面没有问题,当然可以和代理商签订合同。如有疑问,请追问。

7,个人可以跟厂家签订代理合同吗

当然可以,但是你要代理合同样本,因为不知道代理内容是什么,若随便给你一个样本可能起不到作用。建议你先在百度上找一找类似的合同,再提出来帮你评审。
可以签订,注意条款主要是是费用、解除合同条款、违约条款、还有你代理产品的特殊要求,如质量等,范本网上搜
你所指的个人是啥意思?朋友关系不经律师所签也可以。与律师,律师所,委托人双方签比较安全,出现问题还可以找律师所。

8,做代理商的话可不可以先签合同然后拿货在卖出去了在给他们厂家付钱

这种情况比较不可能,因为你作为代理商在和厂家签订代理协议时应该有明确的拿货付款流程,这个你好好看看或者咨询一下。作为代理商付款给厂家一般都是30%—70%的预付款,如果是新加盟的一般是全款付清。你这种想法有点空手套白狼的嫌疑,你自己想想如果你是厂家会这样做吗?就不怕你拿货后拖欠货款吗?
你们有代理合同的吧。你可以依据合同主张他违约,要求他补足产品的数量,依照合同的价格执行。因为他的行为造成损失了,你可以主张赔偿,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当然由于你们要长期合作的,尽量协商优先,但一定要依据合同坚持自己的权利,告知他你保留自己起诉的权利。实在不行,就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我有一个经销商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

有可能受骗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在合同关系中给当事人很多的协商权和自由选择选!你和原来厂家签订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而终止了,但是你和原厂家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都已履行了吗?如果没有,你可以请求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原合同没有争议的话,那你现在和分立后的一个厂签订的合同为新合同,跟原来合同就没有关系了。
之前跟你签合同的销售经理代表的是原来那个厂家,而这个厂家分成了两个不同的厂家,也就是进行法律上所称的“分立”,但此时的分立有几种情况:1、由A分立成了B和C,无论是B还是C,都已经不等于A;此时,由于A的主体资格已经灭失,所以你们之间的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现在签订的是一份全新的合同。2、由A分立成了A和B,此时的A仍可以继续履行之前的所有协议。此时,A的主体资格仍然延续;你现在就要区分是与A还是B签的合同。如果是A,签了新的合同意味着取代了过去那份合同;如果是B,则意味着你与B开展了新的合作义务,但之前与A签的合同仍有有效,受法律保护。
这主要看合同的法人主体,如果法人主体都没有了,原合同也就无效了;置于原销售经理只是是代表原来的法人主体与你签订合同,他本人没有制约权。。合同无效了,也就没有法律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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