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什么啊各位
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和合资企业性质也都属于私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性质是中资私营企业
2,有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单位
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是中远集团、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下属,在青岛区域参与国际竞争、实力最强、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本地区最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公司拥有39家独资、合资、合营公司及分公司,总资产近12亿元,固定资产4亿元,员工约3200人。国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
3,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 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的企业法人。 所以呢,"有限责任公司" 顾名思义,出资人是承担有限责任的,也就是说 他的责任不超过他出资的额度。重点在于“有限”
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写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个公司
是私营独资企业。我国按照新的标准将我国企业经济成份划分为9种类型。分别是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应该属于私营经济。扩展资料:独资企业申请设立提交的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独资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分: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应该是私营吧。望采纳
自然人独资指的是股东是自然人不是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公司。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两个人出资的应有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对股东的权利义务、出资分红比例作出明确约定。
5,单位性质单位类型单位所属行业都是什么
单位类型: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事业单位: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单位性质:国有 合资 股份 私企 个体国有就是国家所有。合资就是指两个公司把投资基金联合起来,投资一个项目。股份一般有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其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具有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转让性四个特点。私企就是私营企业指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单位类型是指事业、企业等属性;所属行业就多了,零售业、建筑业等等。参考资料:单位性质_百度百科单位属性_百度百科
单位性质应该指国有、集体、个人等属性;单位类型应该是指事业、企业等属性;所属行业就多了,零售业、建筑业等等。
6,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体制的公司什么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 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 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三) 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 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五) 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 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体制:1.股东2.股东会3.董事会4.经理5.监事会6.公司领导机关成员的资格限制和竟业禁止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所谓公司,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对外以组织的身份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实体。所谓有限责任,意思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即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公司已起注册资金和现实资产为限为外承担责任,跟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开
股份制--------也是公有制的一种形式.
我不喜欢抄摘 但是我每次用心回答你这样的问题都没有被选上 郁闷了 不回答了 红旗每次都被抄摘的朋友抢去 不干! 哼~~~
所谓公司,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对外以组织的身份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的实体。所谓有限责任,意思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即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责任。公司已起注册资金和现实资产为限为外承担责任,跟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开。举例说明,假设王某有1000万个人存款,用其中100万注册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假设该公司成立没多久就向银行借了800万债,到期还不上,银行追债,公司偿坏不了,就申请破产了,破产时,假设该公司还拥有刚投入的100万注册资金,那么公司只需要向银行还100万即可,老板王某不用拿自己的存款来还,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意义和性质。
7,有限责任公司指的是什么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的组织形态,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为限。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在某些地方,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相对适合中小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对适合大型企业。但是也有某些地方,不论公司大小,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最常见的有限公司类型。在美国一般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的概念较晚出现,一些地方的法律没有关于有限公司的界定。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①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②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③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④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⑤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3)第三人代垫资金协助发起人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将该发起人的出资抽回以偿还该第三人,发起人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第三人后又不能补足出资,相关权利人请求第三人连带承担发起人因抽回出资而产生的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合伙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