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淮安市有一个胡集镇吗
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胡集镇
2,KA08515259631包裹到哪了
KA08515259631 2012-05-04 11:00:00 | 当前处理:包裹单已签收 | 处理机构:利辛潘搂支局
处理时间 处理单位 邮件状态 2012-04-30 11:55:55 上海肖塘支局 交寄 寄达地----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 2012-05-01 16:49:00 上海邮区中心局 到达处理中心 2012-05-02 04:50:00 蚌埠市邮政局 到达处理中心 2012-05-03 15:30:00 利辛县 到达处理中心 2012-05-04 07:37:33 利辛潘搂支局 到达投递邮局 2012-05-04 07:39:10 利辛潘搂支局 到达投递邮局 2012-05-04 11:00:00 利辛潘搂支局 包裹单已签收
3,利辛醉三秋正品的价格是多少
大概260左右吧。
安徽省著名白酒企业金种子公司以利辛县酿酒公司申请注册的“醉王春”酒与其生产的“醉三秋”酒的商标、外形相近似为由将其告上法庭。9月26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利辛县酿酒公司登报赔礼道歉,停止生产销售“醉王春”酒,并赔偿金种子公司损失8000元。
金种子公司称,其生产销售的“醉三秋”系列酒一直是阜阳、亳州等地区的畅销白酒,是安徽知名商品。利辛县酿酒公司仿冒生产、销售的“醉王春”白酒与“醉三秋”白酒包装、装潢极为近似,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损害了“醉三秋”白酒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利辛县酿酒公司辩称,其生产的“醉王春”酒是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有合法手续。“醉王春”酒和“醉三秋”酒不同名、不近似?不违反《商标法》。对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均难以接受。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种子公司的“醉三秋”酒的商标与利辛县酿酒公司的“醉王春”酒的商标不具有整体相近似的特点,因此,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醉王春”酒的外包装盒形状、颜色、表面背景和图案以及字体都与“醉三秋”相近似,在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两者外包装装潢的主要部分及整体印象相似,故利辛县酿酒公司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分有奖和没奖的 分地蕴 天蕴 合肥一般卖的是地蕴 下面是地蕴的情况里面有港币10 .20.50面额的有奖的70 没奖的60 都是阜阳的价格 合肥卖一般都是有奖的 价格都在90左右 在阜阳一瓶是四五十那样吧。可以去烟酒公司买,一般比商场要便宜点哦~~~ 四瓶装的是321元 ~~~
这个酒各地价格都不一样的,价格市场比较混乱~~所以相差比较多~~
谢谢采纳~~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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