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厂购买酒精 取得普通发票需要缴增值税不
酒精在增值税征收范围,所以需要缴纳增值税。已由卖方代收代缴了,酒厂可以做进项税抵扣。
1、如果某市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原材料如酒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凭票抵扣进项税额。2、因为该企业购买酒精,它取得的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普通发票,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
2,某白酒厂为一般纳税人11月份外购酒精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
一般纳税人酒精13%,小规模纳税人3%
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销售额的20%加0.5元/500克, 销售额是1480万元 应纳税额=1480万元×20%+每斤酒0.5元 =1480万元×20%+200×1000×1000÷500×0.5÷10000=316 200×1000×1000÷500×0.5÷10000为了是保持单位一致性,“万元”
3,酒厂外购的酒精用于生产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购买方不用交,销售方缴纳。并且外购酒精已纳消费税不得抵扣当期应缴消费税额。
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或委托加工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主要目的是平衡税收负担,避免应税消费品重复征收消费税。200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此项政策出台的原因是当时大量白酒生产企业采用外购基酒勾兑生产白酒,并进而扣除了购进基酒已交的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这不利于白酒生产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白酒行业的做大做强,且勾兑酒不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于是出台了此项政策取消了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鼓励自酿白酒、高档白酒的生产,打击勾兑酒、伪劣酒等。当时一起出台的还有白酒从量税率的规定,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然,现在实际效果如何又是另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