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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为某市一家酒厂,某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

1,某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

由于是“甲企业自行提供烟叶”,所以应视为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看待。组成计税价格:(35000+2000+4000)X(1+5%)/(1-30%)=61500应纳消费税额:61500X30%=18450应纳增值税额:61500X17%=10455甲企业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40元。如无其他应税项目:计算应缴纳增值税额为:10455-340=10115增值税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0115X7%=708.05教育费附加:10115X3%=303.45地方教育费附加:10115X2%=202.3消费税:18450,增值税:10115,城建税:708.05,教育费附加:303.45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某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接受某烟厂委托加工烟丝甲企

2,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05吨白酒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酒精等

白酒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率) 这道题目出的不清楚,材料成本和加工费没有注明含不含增值税,上述公式是不含增值税的。 从量消费税=0.5吨*1元\千克=0.5*1000*1=500元 从答案90625,可以倒退出:90625=(70000+加工费+0.5*1000*1)/(1-20%),得出加工费应该为2000元,而不是题目的20000元。 1、假设题目中材料7万元和加工费2元均含增值税,计税价格如下: ((70000+20000)/1.17+500)肠肠斑段职灯办犬暴华/(1-20%)=96778.85元 2、假设题目中材料7万元和加工费2元均不含增值税,计税价格如下: (70000+20000+500)/(1-20%)=113125元
1.白酒为符合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从价定率征税+从量定额征税2.从价定率税额=销售价格x税率组成计税价=(成本费+加工费)/(1-消费税率)从价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3.从量税价=数量x单位价格=0.5吨x1000元/吨4.应纳税额=从价定率征税+从量定额征税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05吨白酒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原材料酒精等

3,甲企业为某一家酒厂乙企业为一家大型批发企业甲乙均为增值

1.2012年10月甲企业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 A.39.90   B.41.94   C.44.50   D.46.88【答案】B2.2012年10月甲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A.77.40   B.83   C.85.56   D.86.31【答案】D3.2012年10月甲企业应纳消费税( )万元。 A.122.40   B.134.40   C.143.56   D.144.96【答案】D4.2012年10月乙企业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共计( )万元。 A.74.46   B.75.21   C.79.30   D.80.05【答案】D5.2012年10月乙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 )万元。 A.42.59   B.45.65   C.34.02   D.34.09【答案】B6.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甲、乙企业本月发生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乙企业取得的平销返利收入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B.乙企业进口卷烟已纳增值税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C.甲企业将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D.甲企业用外购酒精生产白酒,外购酒精已纳消费税准予从当期消费税中扣除E.甲企业购进桌椅赠送给希望小学所支付的进项税额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答案】ABC望采纳,谢谢
1、购买的小麦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要转出。但是,本企业购进后70%当月就用于了职工食堂,意思是说,当月并没有将这购进的70%小麦的进项税额计入进项税额,因而不存在转出的问题。 2、运输途中的非正常损失,购价并未计入购货成本,增值税额也未计入进项税额,当然也不存在转出的问题。 3、自然灾害损失不需作进项转出。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中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此,纳税人自然灾害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这项规定同以前的规定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利于减轻受灾纳税人的负担。 4、25万元中,8%为运费,那么运费的入账成本就是2万元。我们计入账面成本的运费就是93%部分,实际的含税的运费就是2/(1-7%)=2/93%=2.15万元。也就是说,当初发生的运费是2.15元,而我们计入了货物的账面成本2.15*93%=2万元,计入了进项税额2.15*7%=0.15元元。 同理,其余23万元为农产品的入账成本,而非其购价。当初购进时,购价中,13%为进项税额,87%计入了账面成本,当初购价=23/(1-13%)=26.44万元,26.44*87%=23万元计入了账面成本,26.44*13%=3.44万元计入了进项税额。 因为在转出25万元账面成本的同时,也要转出进项税额0.15+3.44=3.59万元。

甲企业为某一家酒厂乙企业为一家大型批发企业甲乙均为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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