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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酒厂受b酒厂委托加工10吨白酒,急急

1,急急

(1)销售A类白酒100吨应纳消费税=600000*20%+0.5*2000*100=220000 元(2)委托另一企业加工B类白酒30吨被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被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20000+15000+0.5*2000*30)/(1-20%)*20%+0.5*2000*30=71250 元(3)将自产的C类白酒2吨发给职工作福利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5000*(1+10%)+0.5*2000*2]/(1-20%)*20%+0.5*2000*2=3875 元该酒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220000+71250+3875=295125 元

急急

2,消费税题目求大神

原发布者:要快乐人生4             【例题·计算题】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8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收取0.1万元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例题2·计算题】(2016年)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当期通过认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9月经营状况如下:  (1)生产食用酒精一批,将其中的50%用于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应纳消费税=(4000×50+4500×10+4800×5)×10%+4800×20×10%=36500元,相应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6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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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求助 税法作业

朋友你是不是把同一个问题发了两遍啊,那我把前面回答你的再复制一下咯^_^,前面回答的地址贴在“参考资料”里了,顺便看一下吧。我是第二个回答问题的人哦。答案整理如下:1. b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万元 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2. a酒厂应纳消费税:(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4)10*5%=0.5万元(5)100*250/10000=2.5万元应纳消费税合计=9.55+0.5+2.5=12.55万元 a酒厂应纳增值税:(1)进项税额=30*13%+11.4*17%=5.84万元(2)销项税额=【60+1/(1+17%)】*17%=10.35万元(3)销项税额=30*17%+0.234/(1+17%)*17%=5.13万元(4)销项税额=10*17%=1.7万元(5)销项税额=32*17%=5.44万元(6)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7)进项税额=4*7%=0.28万元应纳增值税合计=10.35+5.13+1.7+5.44-5.84-10.4-0.28=6.1万元
我想纠正上面这位朋友的三个错误:  1.增值税(1)中,B酒厂应纳增值税依据仅为其提供加工而收取的加工费部分,而不能将A酒厂收购粮食所支付的进项税计算在B头上。即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  2.增值税(2)中,题目已写明“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因此60万元无需价税分离,不应该60/(1+17%)*17%,而是应该是60*17%。  3.消费税(3)中,漏算包装物押金2340元应缴的消费税,因为根据税法规定,“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因此消费税=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  正确的答案整理如下:  1. B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万元  B酒厂应纳增值税=11.4*17%=1.94万元  2. A酒厂应纳消费税:  (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万元  (4)10*5%=0.5万元  (5)100*250/10000=2.5万元  应纳消费税合计=9.55+0.5+2.5=12.55万元  A酒厂应纳增值税:  (1)进项税额=30*13%+11.4*17%=5.84万元  (2)销项税额=【60+1/(1+17%)】*17%=10.35万元  (3)销项税额=30*17%+0.234/(1+17%)*17%=5.13万元  (4)销项税额=10*17%=1.7万元  (5)销项税额=32*17%=5.44万元  (6)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7)进项税额=4*7%=0.28万元  应纳增值税合计=10.35+5.13+1.7+5.44-5.84-10.4-0.28=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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