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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卖白酒怎么计税,关于餐饮业的税收怎么算具体有哪些税收

1,关于餐饮业的税收怎么算具体有哪些税收

餐饮业属营业税计税范畴,按5%计税,同时包含附税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另外,企业还有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总额的25%计征,还有个人所得税。随同餐饮业销售的货物销售,按营业税计税;如果包括娱乐业,还会征收20的营业税,但要注意,高低税负的营业额要会分清,分不注的,从高计征。

关于餐饮业的税收怎么算具体有哪些税收

2,餐饮店购买酒水记入什么科目

餐厅的饮料应该放在库存商品这个科目:  因为原材料是工业科目,餐厅进的菜、肉应该计入原材料,而饮料类属于商品性质,应该走库存商品科目核算。
就是推销酒的。有一定固定工资,但主要以销售酒为主。当然各种饮料也在其中的。以销售酒或其它饮料来算提成工资的。

餐饮店购买酒水记入什么科目

3,餐饮税收是怎么算

按营业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所得税1.6%左右,再加上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等,综合税负在7.1%左右。
营业税=营业收入×5% 城建税=营业税×7% 教育费=营业税×3% 地方教育费=营业税×2% 笑望采纳,谢谢!
餐饮业主交的是营业税,税率是5% 还有就是其他的地方税了,这个是看当地的税率是怎么样的

餐饮税收是怎么算

4,餐饮业酒水收入计入餐饮业会计与库管怎么做

从购入原材料入手,购入的餐调料、食品、酒水等计入原材料,下设仓库二级科目,如食品库、酒水库等,展开后即可建相关科目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原材料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下设二级科目,食品成本、酒水成本等;领用的餐厨具、燃料等,计入营业费用,下设二级科目,如餐厨具、服务用品、清洁用品、制服及棉织品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厨房燃料等;营业后主营业务收入下设二级科目,食品收入、酒水收入等,展开设置应收账款等相关科目;缴纳营业税和工业相同,就不多说了!
虽然我很聪明,但这么说真的难到我了

5,饭店卖酒需要再次上税吗我家有个小饭店顺便卖些酒酒类专卖来

肯定是不合法的,不过烟酒类的是要另行去工商局申请的,就是收钱也是税务局的事,他们没有权利的,建议去公司局去了解了解吧,每个城市地区有差异
宋时酒肆卖酒或以角计,或以碗计;也有论瓶、论镟、论桶的。第4回鲁智深买酒的那家酒店就是以碗计,当店家问智深:打多少酒?鲁智深回道:休问多少,大碗只顾筛来。结果他一连吃了十来碗。宋江在浔阳楼醉酒时则是论瓶从店小二手里买的。第三回鲁智深同史进、李忠喝酒,先是叫酒保打四角酒来。尔后再吃了两角酒。角作为盛酒器皿在先秦时期即已存在,汉朝大儒郑玄在注《周礼·仪礼》特牲馈食礼一篇中的一句一角二散就言:角,四什。清人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更从源流上考证:疑古酒器之始,以角为之,故觚、解、觥等字多从角。坐店卖酒的可以按上述方式行事,但肩挑担桶行贩的酒商,对顾客零卖只能以镟计,也有论桶判卖的。鲁智深第一次

6,饭店怎么报税的

饭店的发票是从税务局购买的.一般规模小点的是个体,只在地税缴税,交营业税,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还要缴纳个体工商业户的个人所得税。而以上这些税收,都是采取定额征税。如果饭店是非个体,要分别在国税、地税申报纳税。经营收入要在地税交纳5%的营业税,及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还要缴纳印花税;如有利润还要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答: 是这样的,这要根据你饭店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做帐的方式有两种:1、如果你的饭店是一个小饭店,面积不大,但效益很好,用的工人又不多的话,那你最好选择包税(modulo 或estimacion objetiva)。这种做帐的方式就是按照你饭店的面积大小,桌子的数量(按4个人一张桌子计算),工人多少,电费的用量来计算。你要交多少税,这是一种格式化的计算方法。不管是赔还是赚,每个季度交的税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到了中途第五个月或第六个月,你又增加了工人,那你明年就要交多一些的税。做包税的如果是小商店的话,比如干果店,百元店的话,可以不交iva税,但如果是服务行业的话,比如餐馆、饭店、酒店、理发店等服务行业,就要交iva税。2、实报实销(estimacion directa)。这是按照你每月的营业额多少来计算的。如果你饭店面积大,工人多,生意一般的话,最好选择实报实销。也就是说每个季度的总收入减去每个季度总支出的纯利润的20%,就是你要向国家交纳的税。这其中比如有些大的投资如汽车,厨房用品,工程师绘图的费用冰箱,咖啡机及大批量的桌椅板凳的费用,花费达几千,几万欧元的,这些大的费用都可做为可回收的投资,和那些只要有iva的发票,这些都可以算到支出里。一般的情况下,你收入越多,报的税也就越多。有的餐馆为了少交税,每个季度都报亏损,偶尔一两次还可以,但长期这样的话,是不行的。在你决定选择了上面的其中之一的作帐方式之后,至少要用三年。另外你还要注意餐馆和酒吧有好多级别,从un tenedor 到cinco tenedor 不等,也就是从一星级到五星级不等,你餐馆、酒吧星级越高,你所付的税也越高。不过,对于做包税的只有un tenedor 和 dos tenedor (一级和二级的小饭店)。

7,饭店在顾客消费时销售酒水等如何纳税

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问:按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是否属于兼营行为,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答: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2号)规定,近期,各地反映,饮食店、餐馆等营业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在征收流转税时,地区之间政策执行上不尽一致。经研究,现明确如下:一、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饭店、歌舞厅在顾客消费时销售的酒水、饮料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属兼营行为。对饭店、歌舞厅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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