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今年实现销售额200亿获利40亿付税款10亿该公司非商标产品净利
40-10-8=22,22*8=176亿
你好!撒旦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2,去年值为亏本100万今年同期盈利100万请问同比增长率怎么计算
增长额度与增幅之间有增长比率。
今年预计20万,实际增长80万,为预计的4倍。
去年亏100万,今年盈100万,为去年低值的2倍。4>2 故增幅小。
你的公司有很大的运营风险。
1 应加强同期预算。
2 同期财务审核。(两月审核较有利,时间长财务漏洞较多,时间短审核效果不显著)
2 施行季度资产关控。
3,本年利润净利润
利润表的净利润=本年利润-所得税,所以,你的所得税费用应该单独做一笔分录,这样本年利润和净利润就能区分开了。
还要缴税,然后提取法定盈余金。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就是这样。本年利润就是净利润
还有所得税,你还没有结转.结转完所得税后,才是净利润.
4,如果今年盈利200万去年的未分配利润贷方为100万提取法定盈余
盈利润200,净利=200*75%=150
按10%提法盈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50*10%=15
1、未分配利润=100+150-15
2、未分配利润=-100+150-15
如果今年盈利200万,去年的未分配利润贷方为100万,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是270万元,如果未分配利润是借方100万,那今年的未分配利润是100万元。
5,今年企业内部改革总收入增加10总支出减少20纯利润是
设今年的总收入为x万元,总支出为y万元
x-y=200*2
x/(1+10%)-y/(1-20%)=200
x=880 y=480
解设去年的总收入是x万元,
则今年的总收入是(1+10%)x万元,
去年的总支出是(x-200)万元,
今年的总支出是(1-20%)(x-200),
由条件“纯利润翻了一番”就可以列出方程了。
(1+10%)x-(1-20%)(x-200)=200*2
1.1x-0.8(x-200)=400
0.3x=400-160
x=800
所以今年的总收入是(1+10%)x=1.1*800=880(万元)
今年的总支出是(1-20%)(x-200)=0.8*600=480(万元)
6,未分配利润多年都是负的是不是说明企业连年亏损如果净利润同时
未分配利润为负,而净利润连续为正不是因为连年亏损,而是企业在之前的某一年出现了巨额亏损,导致以后年度虽然连续盈利单仍不能弥补亏损。 一般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也会因为用来弥补亏损而变成0
未分配利润多年都是负的,是不是说明企业连年亏损?是的.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未分配利润可以为正数,也可以为负数。如果为负数,反映的是历年累计的亏损。如果净利润同时多年连续为正呢?是什么意思在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勾稽关系为:净利润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企业,应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所以,当企业当年发生亏损,但收到以前年度先征后返所得税税款,并可弥补发生的亏损,这时就会出现利润表上利润总额项目为负数,而净利润项目为正数。
未分配利润多年都是负的,说明企业累计亏损,如果净利润同时多年连续为正,说明盈利的利润不足以弥补亏损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7,每股收益的重新计算
为了使04年的每股收益与05的每股收益具有可比性.05年年底发行在外的股份数为:120*1.3=156万股.05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为:220/156=1.41元/股.04年的股数调整为:100*1.3+20*1.3*9/12=149.5万股.基本每股收益由190/(100+20*9/12)=1.652调为:190/149.5=1.27.这么说,你可能还不理解.那么打个简单的比方,假设该公司04年股份数为100股,净利润为200元.那么04年该公司每股收益为2元.05年该公司净利润还是200元,实行送股,每一股送一股.年底就变为200股.那么05年每股收益就变为1元.那么难道是05年公司赚钱能力比04年差了吗?没有.因为05年,只是相当于把04的股票一拆为二而已.也就是说04的一股相当于05年的2股.所以05年按新股数计算了每股收益后,也要把04年按老股数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为按新股数计算的每股收益.这样二年的每股收益才具有可比性.就是04年每股收益,跟05年每股收益其实按新股数计算都是1元.公司盈利能力没有变化.
按新会计准则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前后期间每股收益的可比性。对于你举的例子中,2005年7月1日分派股票股利,就是上述规定中因派发股票股利而增加发行在外股数,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情况,因此要根据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收益。由于股票股利是每10股送3股,故原股数都扩张了1.3倍,在计算每股收益时,要将原有股数乘以1.3,而2005年的股数实际上就是原有股数(100+20)*1.3=156万股。
一、分子的确定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即企业当期实现的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或应由普通股股东分担的净亏损金额。发生亏损的企业,每股收益以负数列示。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合并净利润,即扣减少数股东损益后的余额。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企业自行选择列报每股收益的,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全部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二、分母的确定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母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算术加权平均数,即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根据当期新发行或回购的普通股股数与相应时间权数的乘积进行调整后的股数。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库存股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且无权参与利润分配,应当在计算分母时扣除。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其中,作为权数的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通常按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如按月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