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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商人的儿子能参加科举吗(唐朝商人的儿子不能考科举)

1. 古代商人的儿子能参加科举吗

1. 古代商人的儿子能参加科举吗

是要进行审查的,以下几种人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

1、属于贱籍的:商人、奴婢、娼妓(比如韦小宝)这些人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

2、有罪籍的人:被发配、被流放的人的后代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

3、皇帝特别规定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家族,比如明朝的时候,洪武皇帝就规定,宋末状元留梦吉的后代、泉洲蒲寿庚的后代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朱元璋认为这两个人都当过大汉奸。

4、曾经有过科举舞弊记录的人,是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

2. 唐朝商人的儿子不能考科举

2. 唐朝商人的儿子不能考科举

缉事番役,在唐称为不良人。也就是说,所谓的不良人就是负责侦缉逮捕、维护治安一类工作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捕快。但不良人虽然是官差,可是他们的地位却非常的低,唐朝有明文规定,凡家中有人担任不良人的,三代以内不准为官。

那么既然是捕快,为何又称他们为不良人呢?《唐五代语言词典》中记载:唐代官府征用有恶迹者充任侦缉逮捕的小吏,称为“不良”,俗又称之为“不良脊烂”,其统管者称为“不良帅”。由此可见所谓的不良人和不良帅,其实是对官府征调的当地有过前科和黑历史的古惑仔的称呼,不良人并不是官府的正规部门,只是一种身份而已,他们隶属于基层官衙,负责捕逃、破案,性质上是在为朝廷卖命,但是品级和地位却很低。

官府之所以征调他们当捕快,是因为这类人基本都是当地的地头蛇,接触的人物十分广泛,三教九流基本都有所涵盖,对于维护治安和抓捕罪犯有一定的优势。小时候我们都学过杜甫的《石壕吏》,里面有一句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这里面所谓的吏,很可能指的就是不良人。在唐玄宗时期,李林甫和李适之争斗,在李林甫胜出后,曾向唐玄宗举荐吉温,听完对吉温的介绍后,玄宗说:“是一不良人,朕不用也。”

从这件事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当时的社会,不良人非常不招人待见,之所以如此也不难理解,毕竟这些人都是有过黑历史的古惑仔,品性和素质都不是很高,所以唐朝有明文规定,不良人三代以内不准参加科考,也就是不能为官。

3. 古代商人的孩子能科举吗

 科举考试始于隋代。

  隋唐时期“士农工商”商排最后,隋唐科举制明确规定,商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宋朝开国以后实行重文轻武的国策,规定商人及其子弟可以入学读书,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考中可以做官,商业贸易是朝廷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商人受到尊重,地位有所提高。  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八月,元仁宗诏令元帝国所属各州、郡、县推选出“贤者、能者”参加科举考试。诏书上说:“年及二十五以上,乡党称其孝悌,朋友服其信义,经明行修之士”——用现在的话说只要“德才兼备”就可以参加考试。没有规定商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明朝商人后代不仅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明朝政府还不断为流动性很强的商人提供了参加科举的便利——政府也给予了他们与其他流寓人员同样的可以在异地寄籍暂居或附籍的权利。  清代没有不许商人参加科举考试的规定。不仅参加科举,清代商人捐官的还很多。

4. 商人能考科举吗

科举考试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不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人1、囚犯、僧人、道士、商人、犯讳的人(如唐代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参加考试的人名字中有“晋”、“进”同音)、女人(武则天开女试属特例)

2、“娼、优、隶、皂”这四类人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科举考试等级1、县州级考试,这级考试叫"童试",——中者称为秀才;

2、省级考试,这级考试也叫"乡试",——中者称举人;

3、国家级考试,这级考试叫"会试",——中者称贡士;

3、经皇上亲监考,这级考试叫"殿试",——中者为进士,前三名为鼎贾三元,考中第一名者称"状元",第二名称"探花",第三名称"榜眼",其他进士称"进士出身"或"同进士出身"。

5. 古代商人的儿子能参加科举吗知乎

科举制度是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周边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也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是屌丝逆袭的最佳途径,当然难度也是相当的大。虽然这是最公平方式,但在隋朝建立科举之处,资格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很多人连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

一、隋朝时期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要求。建立科举考试制度是从隋朝开始的,当时对于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书香门第和权贵家的人才可以考,其他人是禁止参加考试的。也就是说隋朝的时候想实现屌丝逆袭简直就是做梦,就算是暴发户也没办法参加考试,可以说制度建立之初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与老百姓没多大关系。

二、科举制度完善后的资格要求。科举制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一个明确的没有参考资格的人群,总共有十类。分别为:女人(武则天时期除外)、商人、罪犯、倡优、捕快,冷籍,身世不清白、犯忌讳的人、冒名顶替、有孝在身,除此之外的人是可以参加科举考试,所以在古代想要通过科举考试改变命运比想象的要困难,不仅要有资格参加,还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关键还要有很高的才华,只有这些条件全部都满足,才可能取得功名。

6. 哪个朝代商人不能考科举

说明宋朝虽然重农抑商,但是放宽了对经商者的限制,市坊之间的严格界限被打破。如果我是应试举子,我会积极地参加,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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