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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表茅台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复印

1,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复印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每年5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结清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受理后,加盖受理专用章。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复印

2,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待遇怎么样啊

茅台集团本部员工(本部一般指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2028年平均收入大概在17万元(税前),这两年面向全国招聘,全国各地来的人也逐渐增多,欢迎报考茅台。茅台秋季招聘:2020年下半年茅台集团助力就业扶贫,共招录98人(制酒工82人,制曲工16人),要求年龄18至28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专业)。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0日,文化考试时间为9月25日,笔试主要考察行测(60%)和心理测试(40%)。笔试成绩和入围体能测试名单在官网公示,按拟录用人数的120%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4分30秒以内判定为合格。不设置面试环节,通过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体检后即可。2019年,茅台酒厂招聘328人,报考人数达到1.8万余人,平均竞争比例超过55:1,相当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茅台酒厂招考没有面试环节,但有体能测试。茅台集团秋招聘没有专业限制,不限制地域,外地考生也有机会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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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怎么填写

独资企业股东情况就写个人100%,分红情况就看有没有分红,有就写没有就无需填写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怎么填写

4,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表第一列 填

年末数 正规的是填(年初数+年末数)/2 我们税务专管员说的 又说填年末数也可以 我们是填的年末数这个表吧 我在网上看了 填什么都有 有填原值的 有说这个表不用填的 所以没有统一标准 能通过就是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怎么填

如果表中的项目都没有,可以填零。现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了,所以都是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按实际填写,先填附表,主表提取附表就出来了,是0申报也要填纳税调整表和其他附表。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的填列业务招待费怎么填报收入为

招待费的税前列支标准与是否有收入无关。你朋友说的“帐载金额219税收金额131.4调增金额87.6。”是对的。
账载金额:219,税收金额:0。
你好!招待费是可以税前列支的金额为收入的千分之五和招待费的60%,取其小者,所以应该税收金额填0如有疑问,请追问。

7,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啊

当然 是用复写纸填了,一分给税务局,一分自己留底!
有的税务局是有填表说明的,你可以去税务局咨询一下,相同的两张表格当然都要填,交税务局签字后,一份自留,一份税务局留存.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已预缴的所得税额是从去年的12月份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里面的已交所得税额

8,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列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注意: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中录入数据前,必须先详细填写本公司基本信息,然后从相关附表开始陆续填写,最后系统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主表》。  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本表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1. “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 该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 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其余数据来自附表。 3. “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按利润表填列。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一般填报公历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并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1200号)的规定申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记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收入总额项目  填报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所有应税收入项目。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一(2)《金融保险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第1行基本业务收入合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源于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第3至7行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合计数。  2.第2行“投资收益”: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取得的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的股息性所得。债权性投资利息表入填报各项债权性投资应计的利息,包括国债利息收入;股息性所得填报股权性投资取得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所得。  (2)数据来源:来源于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4列第17行投资收益(持有收益)合计数。  3.第3行“投资转让净收入”:  (1)填报说明:填报各项投资资产转让、出售、处置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之和)扣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数据来源:来源于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6列第17行投资转让净收入合计数。  4.第4行“补贴收入”: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收到的各项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等。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会计核算的《利润表》中“补贴收入”;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源于附表一(3)第2行财政预算补贴收入。  5.第5行“其他收入”:  (1)填报说明:填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其他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外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一《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第16行其他收入合计数;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16行其他收入合计数;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源于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第10行捐赠收入和第11行其他收入合计数。  6,第6行“收入总额合计”:来源于本表第1行至第5行合计数,即销售(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投资转让净收入、补贴收入和其他收入合计数。  (三)扣除项目  填报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当期扣除的成本费用项目。  1.第7行“销售(营业)成本”: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以及与视同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行销售(营业)成本合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行基本业务成本合计。  2.第8行“主营业务税金发附加”: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实际己缴纳、应缴)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会计核算的《利润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注意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金融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己计入费用扣除的,不再作税金单独扣除。金融企业缴纳的契税、进口设备的关税,应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原值,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直接扣除。  3.第9行“期间费用”:  (1)填报说明:填报纳税人本期发生的销售(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数。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二(1)  《成本费用明细表》第29行期间费用合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39行期间费用合计。  4.第10行“投资转让成本”:  (1)填报说明:填报转让投资资产(包括短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必须按税收规定计算投资成本调整。  (2)数据来源:来源于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第9列第17行合计数投资转让成本合计数。  5.第11行“其他扣除项目”:  (1)填报说明:填报与第5行“其他收入”相对应的成本支出(包括“营业外支出”中按照税收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资产评估减值等),以及其他扣除项目。但不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及赞助支出。  (2)数据来源: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第17行其他扣除项目合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来源于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第26行其他支出合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洲V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源于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第14行准予扣除的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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