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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府酒业被收购后的名字,请问在四川省内是否有大型酒厂在收购纯高粱白酒

1,请问在四川省内是否有大型酒厂在收购纯高粱白酒

请问在四川省内是否有大型酒厂在收购纯高粱白酒

2,求宜宾叙府商场对面刚好在开往南岸的四路车站站台后面那家店的

名字叫兰哥之家

求宜宾叙府商场对面刚好在开往南岸的四路车站站台后面那家店的

3,醉一回尊品是哪个厂家产的这个酒怎么样求鉴定

这个酒是贵州怀庄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酒是很不错的,厂家也是正规的厂家,名字也很文艺,不过最重要的是酒好!喝起来非常爽口润滑,酱香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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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下湖北的朋友黄山头酒厂何时被收购的那酒怎么样好喝么当地

我公司刚刚代理了武汉的黄山头酒。这个酒是我家乡的公安县的酒,好像还被国家推荐上过什么莫斯科的什么展览,小时候长期看到,但是最近就蒸发了似的,08年被同是家乡的上市企业凯乐给收购了,据我朋友说好像老家政府说要大力扶持这个酒,武汉现在广告力度也很大,现在是等于从新打入武汉,所以武汉市场普及率很低,更遑论销量了。这酒属于浓香型的,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5,ysl圣罗兰被欧莱雅收购后包包名字改为vsl

今天在万达广场买了个1500多的圣罗兰,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后来仔细看了下logo不对,logo是VSL。而且没有吊牌没有出厂证明,就一个包。1500的包我买个普通的牌子背出去都可以,可是背这个四不像啊,特别生气,不过还是好语回去退了,但是收了我31的税钱。很想去工商局投诉,没勇气,毕竟投诉的是万达广场。这辈子都不想去万达了。
没有吧,还一直是原来的那三个英文字没有变,你是从哪里看到改成后面这三个英文的
圣罗兰的时装从12年就开始宣布改名VSL了,VSL同YSL都是法国圣罗兰公司的
你好!圣罗兰的时装从12年就开始宣布改名了,13年正式改名,但是旗下其他产品暂时沿用以前的品牌标识,还有欧莱雅不是破品牌,HR(赫莲娜),兰蔻,欧碧泉等等都是欧莱雅旗下的,阿玛尼的化妆品业务也早就被欧莱雅收购了,收购圣罗兰的化妆品业务不算意外。但是收购的是化妆品业务,为什么会和包包扯上关系就莫名其妙了。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瞎说,ysl没改名,这种奢饰品不可能随便改,前几天我去星光天地还看了

6,欧乐B牙刷被CREST收购了吗买的都改名称了

沉痛悼念欧乐B 昨晚去超市,发现欧乐B的很多牙刷上都被捆上了一张无情的纸条:写着很PG STYLE的一句话:欧乐B更名为佳洁士,专业依旧……之类的。偶仿佛看到了欧乐B在痛哭流涕的说:俺已许给PG家作妾。。。Crest的BM一定在得意的想不费伊吹灰之力就吃掉了一个brand,而oral-b的人一定在抱着大树痛哭流涕。 以偶微薄的MKT知识,偶实在不能理解,作为一个如此注重brand equity滴公司,为什么要毁掉ORAL-B这么一个辛辛苦苦营造出来的在大家心目中很学院很专业的品牌。佳洁士是啥?笑容传遍中国?把人家滴牙刷拿过来就贴了金啦,就美啦??为啥不能像伊卡璐一样,留着人家的牌子,也是diffrenciation呀。。。 P.S.郑重的声明,偶不是challenge,偶只是疑惑……这是global的deal,所以俺猜测是不是从此以后再没有Oral-B这个牌子的牙刷了……于是乎俺小心翼翼的把正在用着的这支纯种的欧同学电动牙刷珍藏起来,作为留念。 突然想到了润妍和激爽,还有那瓶可能很多人都没有见过的巨傻无比被客户拒之门外的舒肤佳洗手液。竟然有一点伤感。 这么多年鸟,俺还是很爱宝洁的,呵呵。希望采纳
有些事情别人帮不了你,还是得自己拿主意。

7,李耀庭的进天顺祥票号

天顺祥是云南巨商王兴斋创办的。王兴斋名炽,字昌国,云南广西州十八寨人,与李耀庭同庚。弟兄四人,父及三兄均早故,家计窘迫,母纺织以维生。兴斋弃学作贾,小本经营,家境稍可过。杜文秀起义,波及十八寨,王兴斋乃招集乡勇,击退围攻十八寨的义兵,解作州城危急,奏保武职,委办广西四属安抚事宜,辞不受。1865年(同治四年),迤东稍清,适值川乱,王兴斋有志远方,率子弟赴川投效,抵叙府,蜀事已平,决心在川贸易。到了重庆,见地处水陆交通要道,商业繁盛,条件优越,宜于设庄。遂择所带之人老成谙练者随同作贸,余则资遣反滇。其初不过有资数百金,难敷周转。适值滇省富户逃难来渝的不少,素仰兴斋之名,或借助资金,或托寄银两回家,筹款获千金,正式设立起“天顺祥商号”,并于叙府设立分庄,在昆明以天顺祥招牌附设于公盛行内。自此,王兴斋往来川滇之间,由滇运鸦片入川,由川办广布、湖布、川杂等回滇,络绎不绝。1868年(同治七年),云南省城为杜文秀义军所围,王兴斋收歇滇庄,货物运昭通、叙府估卖。时与荣茂公交往,因识李耀庭。李耀庭老成练达,王兴斋一见,大为器重,彼时即有心约其进号。李耀庭时为荣茂公伙友,不便脱身。到1880年(光绪六年),荣茂公收庄,李耀庭乃要求入天顺祥。王兴斋得其叙府分庄函报:“荣茂公已收庄,耀庭托人推荐入号,但荣茂公生意有亏折,欠本记(指天顺祥)银2500金,欠外款5000余金,必须筹还欠款后才能脱身。”王兴斋当即复信说:“欠本记之款不必追讨,言明由伊缓后归还。至欠外之款由本记负责代认,不出五年还清。如债主允许,嘱耀庭速来渝面商。”李耀庭看到此信十分感动,对叙府分庄负责人说:“我与兴斋不过一面之交,承如此器重,如此慷慨好义,此情此义,未知何日能报也。”一月后,李耀庭将荣茂公事务结束清楚,欠天顺祥2570两,以后归还;欠外款5000余两,由天顺祥出字据,负责代还。李耀庭来到重庆,王兴斋同他作数日交谈,十分投契,意其精明练达,实在天顺祥老伙友孔孝纲、席茂之之上。因此,王对他说:“在前席茂之、孔孝纲、俞献建等无银入伙,余每人分与人力鸿利10股。今兄进号,亦无银入伙,仍照分兄人力鸿利10股。余占10股,另2股为公股,共合52股。将前账截至已卯年(1879年)止。兄自庚辰年(1880年)进号,股份自庚辰年起算。每三年算大账一次,长则照分,亏折则照抬。挨三年算账后,所分鸿利,除支用外,余存若干,即转作银本。如存银1000两,下账加分银本鸿利1股;存银1万两,加分银本鸿利10股。1万之外,纵存有三五万,均不能作银本分鸿,只能照算息银,不能与余之银本比例。惟所存鸿利,不得随便动用,使数账后,每人之根底亦厚,号内之资本亦固。如存银用亏,下账即无银本分鸿。”李耀庭听到,感佩无已,即照此入伙共事。后在1886年(光绪十二年),1889年(光绪十五年)两次结账,李耀庭即以所分鸿利还清了天顺祥为荣茂公偿债的垫款。
你好!可以私聊我~如有疑问,请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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