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十大名酒有哪些
河南十大名酒:鹿邑宋河,仰韶,宝丰,张弓,祥龙四五,皇沟,赊店,杜康,卧龙玉液,百泉春。1、鹿邑宋河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植于中原深厚文化沃土成长起来的国内大型白酒酿造企业,地处淮河名酒带的源头,位于老子故里、道家文化发祥地中国鹿邑枣集镇(现宋河镇),是我国著名的传统酒乡。宋河酿酒历史久远,始于春秋,盛于唐宋,可上溯3600多年的历史,所酿美酒被宋太宗赵光义钦定为“宫廷贡酒”,有“天赐名酒,地赐名泉”“枣集美酒,名不虚传”之美句流传,更被誉为中国古代 “十大宫廷贡酒”。2、杜康河南伊川(河南汝阳),浓香型。2009年洛阳伊川和汝阳两家合并,共称洛阳杜康。杜康酒以优质小麦高中温制曲,精选糯高粱为酿酒原料,并采取"香泥封窖、低温入池、长期发酵、混蒸续槽、量质摘酒、分级贮存、陈酿酯化、精心勾兑"等先进工艺,具有酒质清亮、窖香浓郁、甘绵纯净、烈而不暴、回味悠长的特点。杜康酒是中国历史名酒,因“杜康酿酒”传说而得名,自古有“贡酒”、“仙酒”之誉。是历代墨客文人与它结下不解之缘,常以诗咏酒,以酒酿诗,诗增酒意,酒助诗兴,觥筹交错,华章汗牛。3、宋河浓香型白酒,河南省鹿邑县枣集镇(我国著名的传统酒乡),使用古宋河地下矿泉水,以优质高粱、小麦为原料,历经千年、愈研愈精的传统酿制工艺与现代化科技的完美结合酿造,得到窖香浓郁,绵甜爽口,回味悠长等特点。宋河佳酿被古人誉为“天赐名手,地赐名泉”,1988年在全国名酒评比中,荣获国家金质奖和“中国名酒”称号。2004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 。
2,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小三鞭酒厂招代理商吗
西峡县一家酒厂生产的“小三鞭”酒因其质优价廉而颇受消费者青睐。但令酒厂意想不到的是,在南阳及其周边地区竟有8个酒厂玩起了模仿秀,他们变着招数仿冒“小三鞭”酒。 面对如此众多的厂家竞相打出“山寨版”,这让家正宗酒厂叫苦不迭。当地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也曾多次打假,但仿冒之风仍难以遏制。“小三鞭”打假究竟难在何处? 8酒厂玩起模仿秀 “你看看,这8个厂生产的生产的酒从酒瓶、标签设计到包装,几乎与我们生产的‘小三鞭’一模一样!”昨天,河南省养生殿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大伟向记者投诉。 武大伟一边拿出自己厂家生产“养生殿”牌“小三鞭”酒与8个厂家的三鞭酒做比较,一边递给记者一份《西峡县工商局关于查处仿冒“养生殿”牌小三鞭酒包装装璜一事的调查报告》说:“就是这8个酒厂”。 记者在这份材料上看到,据,2008年11月份,西峡县工商局通过对市场检查发现,南阳及其周边地区有仿冒河南省养生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生殿”牌小三鞭酒468件共9360余瓶,涉及酒厂及其产品均是8个。 8个酒厂及产品分别是镇平县五朵山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朵山”牌三鞭酒;河南省久力健技术研究所生产的“久力健”牌三鞭酒;河南宛西果酒厂生产的“宛西”三鞭酒;西峡县龙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驹”三鞭酒;河南省仲景药馆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仲景药馆”三鞭酒;西峡县三明保健品有限公司“万兴东”三鞭酒;镇平县三潭酒厂生产的“仲景养生”三鞭酒;南阳市张隆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伏牛山”三鞭酒。 “这8个厂的酒瓶大部分是回收‘养生殿’牌‘小三鞭’酒的酒瓶,然后在包装和装璜极力模仿进行以假乱真,从而达到让消费者误认购买,获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侵害了正宗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西峡县工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李鬼”多是真厂假地址 昨天,记者按照仿冒产品的标识,对几家仿冒酒厂进行采访。却吃惊的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些酒厂多数是真厂假地址。 据“龙驹”牌三鞭酒瓶显示,该企业名叫西峡县龙驹保健品有限公司,其生产地址是西峡县城莲花北路115号。可当记者赶到这个地方之后却发现,莲花北路115号竟然是西峡县面粉厂。面粉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里一直就是面粉厂,从没有生产过什么‘三鞭酒’。” 记者纳闷之余又拿起了“万兴东”牌三鞭酒的酒瓶一看,生产企业是西峡县三明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是西峡县城南环路106号。但记者赶到一看,这里原本是一家民房。民房里住着的一位老太太告诉记者:“孩子们都外出打工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们家不会做‘三鞭酒’。” 据西峡县工商局的一位负责人讲:“这8个涉嫌仿冒的酒厂,都有营业执照,而不少仿冒酒还有自己的商标。” 记者问:“地址为什么大多是假的呢?”工商局的同志回答:“做贼心虚呗!” 而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仿冒酒不少还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 据悉,西峡县工商局于2008年5月、10月、11月分别对查扣的“万兴东”牌三鞭酒、特制“金三鞭”、“宛西”三鞭酒等三个品种,委托山东菏泽技术监督局、南阳市技术监督局进行鉴定,结果均为“不合格”。
3,被国家暴光的51种保健酒是哪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业69种产品违法添加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51家企业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以下为通告全文:一、初步查明,共有51家企业在69种保健酒、配制酒中违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并在产品名称、标识、标签上明示或暗示壮阳、性保健等功能。(一)初步查明,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业27种产品,分别为:山西曲沃县吉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国健酒1种产品;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宇田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鹿血酒、鹿茸酒、鹿筋酒、鹿尾酒、鹿茸血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8种产品;长春鑫汇鹿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鹿鞭神液酒1种产品;烟台鑫达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神力源养生酒、鑫达神力源酒2种产品;烟台市华海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御合酒、御合九开酒2种产品;开封市三九神功保健酒厂生产的巅峰对决酒、巅峰对决商务养生酒、众源玛卡动力酒3种产品;河南省汝阳县杜康泉酒厂生产的玛卡爽三天酒1种产品;大冶市金谷香酒厂生产的中国勐酒1种产品;地下黑窝点制造、标称湖北宏业实业总公司酒业分公司的命运牌雄风王养生酒1种产品;桂林市三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壮天王酒1种产品;柳州市柳南区桂坤酒厂生产的金锅功夫酒、瑶健酒2种产品;柳州德顺酒厂生产的柳霸神养生酒1种产品;泸州锦雨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苗山狼露酒1种产品;四川古本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本酒1种产品;陕西佛坪九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丁香酒(中华盛酒)1种产品。初步查明,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均为与西地那非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有5家企业7种产品,分别为:辽宁桓仁五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帝春酒、阳春酒2种产品;长春市九鹿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1种产品;河南省汝阳县杜康泉酒厂生产的奇菊雄枫牌植物配制酒1种产品;河南天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家御贡酒1种产品;四川省东圣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古御堂养生酒、古御堂虫草养生酒2种产品。(二)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的产品27种,涉及标称企业25家,分别为:长春军汇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鹿宝神液酒、鹿鞭神液酒2种产品;长春市鹿乡鹿茸酒厂生产的鹿鞭酒1种产品;吉林抚松县龙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蛾御草(三鞭酒)1种产品;通化华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娜旮旯健身酒、三鞭酒2种产品;吉林省龙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鹿仙酒1种产品;吉林省绿家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鞭酒1种产品;黑龙江海林市林海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氏补酒厂生产的钻酒1种产品;黑龙江省虎林市森源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酒1种产品;漳州市板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宝三鞭酒1种产品;江西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凤酒1种产品;山东神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博牌万得福酒1种产品;青州市华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珍养生酒1种产品;山东雄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尊牌福缘酒1种产品;河南九龙神功保健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劲舒春酒1种产品;南阳市广寿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张仲景人参蛹虫草酒1种产品;三九企业集团兰考地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蛹虫草酒1种产品;河南镇平三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仲圣白金酒1种产品;湖北吴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乔梦露酒1种产品;湖南鼎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君领天下酒1种产品;湖南省永州零陵永桂异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异蛇鞭酒1种产品;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朝阳旭日精品养生酒1种产品;长沙市雨花区康年华营养食品厂生产的清宫御酒1种产品;湖南省汨罗市汨罗春酒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君领珍品养生酒1种产品;贵州省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生产的西门神酒1种产品;云南省开远市果酒厂生产的雄风露酒1种产品。正在调查的涉嫌违法添加他达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红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产品8种,涉及标称企业7家,分别为:山西金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定阳湖定阳酒1种产品;长春市吉祥源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男人密码(鹿鞭酒)1种产品,吉林省长双鹿业特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倒翁(鹿宝补酒)1种产品,吉林颂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颂康鹿鞭配制酒、鹿皇春鹿鞭配制酒2种产品;黑龙江大庆辽金古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辽金雄风酒1种产品;湖南洪江元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子酒1种产品;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岛鹿龟酒1种产品。上述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违法产品,召回全部在售产品,并将去年以来生产、销售数量及销售流向报告当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企业停产、封存、召回情况,于8月15日前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二、在保健酒、配制酒中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企业中,已有19家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犯罪侦查。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经营者应对其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经营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下架封存(包括产品名称、数量、标称生产企业等)情况汇总后,于8月15日前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保健酒、配制酒生产企业均须开展自查。凡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要立即停止生产,就地封存产品,召回已售出产品,并于8月15日前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违法产品名称、批次、数量及流向等情况。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后,于9月10日前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五、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保健酒、配制酒生产经营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违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物质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要加快正在办理案件的调查取证,彻底查清违法产品生产源头和违法添加化学物质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和饮用本通告公布的相关产品,发现违法添加线索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12331热线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此通告。转自人民网望采纳,谢谢啦。。。